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靠主我們得自由

哥羅西書 2:13 ~16 說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塗去了在律例上所寫、敵對我們、束縛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基督既將一切執政者、掌權者的權勢解除了,就在凱旋的行列中,將他們公開示眾,仗著十字架誇勝。  所以,不要讓任何人在飲食上,或節期、初一、安息日等事上評斷你們。

所以說沒有人可以在飲食,節期等事上評斷基督徒,批評我們為何不齋戒,為何不守節期。如果有人說我們應該每天定時膜拜幾次,什麼節日該做什麼,不可做什麼,我們不必聽他們的;也沒有人有這個權柄。

加拉太書 5:1 也說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

所以我們不再作為罪惡過氾的奴隸,不必再像囚犯或是奴僕的過著被管束的生活。

所以哥羅西書 2 章 20-21也說

既然你們與基督同死而脫離了世上粗淺的學說,為甚麼仍像生活在世俗中一樣,去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如此看來,在這世上,也沒有什麼規條可以特別的挾制基督徒了。
但是這並不是說這我們在世上就沒人可以管我們了,要做啥就可以做啥。

哥林多前書 6章 12-13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使這兩樣都毀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

同在哥林多前書 10章 23節 又說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我們真是好不容易才脫離罪惡的挾制,又怎好自甘受飲食或藥物的挾制,例如酗酒磕藥? 總算成自由人了,總不好又被其他不良的習俗挾制?
成了自由無罪的人,就不要再犯罪了。

可是我們要先弄清楚什麼是真犯罪。什麼是真壞事,那些是規條的挾制。其實這中間還是有模糊地帶的。要拿捏的準這些模糊地帶,還是需要一些常識的。

我舉幾個簡單的例子吧, 我在山裡騎 mountain bike, 以前有些trail 是可以騎的,但不知何時路口掛了塊禁止 腳踏車的牌子之後,就不能騎車進去了。如果究其原因,可能只是有人騎車在這條 trail 上摔傷了,當局覺得危險,就掛牌禁止所有的人進去騎了,像這種禁止的例子就是規條。  而有些地方,就算沒有掛牌子,你也不該騎車進去, 例如別人種了菜的菜園,滿園子鮮嫩的蔬菜,就算沒有圍籬或禁止牌,我們總不好冒然騎車進去把菜都給輾壞了,如果那就是真壞事了。而在可以人與車共用的 trail 上,當在有人正在走的時候就不該騎車太快,以免危險。但當四下無人在的時候,騎快點也無妨。

再舉一個例子:假定古時有嫂嫂開著窗戶洗澡,小叔看到了按捺不住衝動而兩人行淫。之後就頒布律法規定婦女洗澡窗口一定要掛上布廉完全遮住窗口。然後還覺得可能白布有的時候隱隱約約透出形體不好,所以還規定一定要用黑布。 以後就成為只要是婦女洗澡,沒有掛上黑窗廉布便是犯罪,這種 法律就是轄制了。也不管家裡住的是否全部是女人?或是窗戶開在視線可及的範圍,還是靠近天花板的氣窗?藍黑色的布怎樣?紫色的布怎麼樣?現在有毛玻璃了還要掛黑布嘛?  行淫當然不好,但是這種不管原由就轄制人的律法也同樣不好。 上面講的只是例子,但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規定婦女出門一定要戴面紗,這就是一樣的不合理的規條。

感謝主把我們從罪和規條中釋放出來,也感謝主賜我們智慧知道那些事是真壞事和真犯罪,且知道什麼是合宜。並一直提醒幫助我們不要犯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