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有些對聖經很熟的弟兄姊妹們,還會拿著經文去教導人家,說聖經裡是怎樣怎樣講的,所以你這樣做不對。拿著聖經的經文去和別人爭執或者說是討論,那都是很難抵擋的,不是嗎?難道這真是神把祂的道傳給我們的目的嗎?讓我們有本道德的百科全書可以參考,爭執時有所依據?
要像耶穌
其實基督教的信仰很簡單,就是你接受耶穌、跟從祂,他愛你,將救恩無條件給了你,讓你在神面前坦然無懼。你愛祂,為了他,你可以放棄自己原有的生命、所以可以得到他的生命。我們得了他的生命,就越來越像他。 這不必要求你對歷史,經文或辯論有很多的研究, 但 . . .
哇,要放棄自己的生命!好可怕。
這裡所講的"你原有的生命"、所指的是你原有的生活態度,想法,心思意念等等。並不是指肉體的生命。要不然這世界上就沒有活著的基督徒了。如果你跟隨耶穌有果效,那麼你一定已經放棄掉你生命中原來有的一些東西,騰出空間來,讓祂的生命進入你裏面,你就會越來越像他。 像他一樣順服神,像他一樣不犯罪,像他一樣的無私、愛世人。當然我們還沒有辦法做到像他一模一樣,但是和你信主之前比較起來,你現在一定要更像他一些,要不然你就是白信了。
要像耶穌
也就是說,衡量一個基督徒的標準應該是:我們除去了多少老我,而從耶穌哪裡得到多少新的我。我們為什麼要討論罪?因為耶穌是不犯罪的,他也不會想去犯罪。所以像他,我們也要對罪敏感,不要去犯罪。
但耶穌也同樣的不會去定別人的罪。耶穌和罪人,妓女,稅利一同座席,並不去定他們的罪;耶穌對犯了姦淫罪被抓的婦女說:"我也不定你的罪" 。但法利賽人卻想定罪耶穌,想制他於死。如果你自己得了一些義之後、也想要定罪他人,那麼就不像耶穌了;反倒像法利賽人。或是說像魔鬼一樣喜歡控訴人。
如果神聽信魔鬼的控訴,那我們就糟了。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老我中是有很多罪的,但我們雖然在罪中,耶穌卻要給我們希望。所以神沒有急著定我們的罪,直到末了。我們在逐漸像耶穌的過程中,聖靈也一定會幫助我們、明白自己的罪,我們也要像耶穌一樣、成全律法。所以我們要在神面前認罪、好讓罪得赦免。
但絕不可以自己罪得赦免後,拿著聖靈給我們的教導去定罪別人。好像聖經的教導中那個大債得赦的人去追別人的小債。雖然我們有的時候、有牧者的心,看到弟兄姊妹們在罪當中而感到著急,但是我們一定要明白神給每個人有不同的時間。舉例而言,神在你的一生當中,都已經耐心的等待了你那麼的久,所以我們也一定也要對別人有耐心。
願神幫助我們,讓我們能面對自己的罪。對於還在罪中的人,除了有一個教師的心以外,給人教導和啟發之外;更願意要有為父的心腸,要對人有耐心、恩慈與憐憫的心。把神給我們的希望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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