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

不要隨意奉主名宣告

很多基督徒都知道可以奉主名宣示,也曾經那樣做過。但你知道奉主耶穌的名是有前題的?有該和不該的時機和事項的分別。

舉一個例子,相信你明白什麼是法定代理人,對嗎?如果你的家人設立你為他銀行帳號的法定代理人,你就可以幫他存提錢,甚至可在他的支票上簽你的名,使用他帳戶裡的錢。因為你的家人委託你代理他的行動,你就可以和他有差不多的權利來處理帳戶裏的錢。當然那前題是他相信你不會做違背他意志的事。奉主名的宣告就有點像這個樣子。

主耶穌因著相信我們愛祂,祂也認我們做為祂的門徒,故此將牠的名賜給我們,讓我們在當祂不在的時候,我們可以奉祂的名禱告。奉主名的禱告有許多屬靈上的意義。我在這裏就不贅束了,你們的牧師應該已經告訴過你們了。我想要討論的是:有沒有什麼事是不該奉主名宣示、禱告的?

其實我們奉主名禱告也就是把自己當做是小基督,耶穌在地上的代理人。任何你覺得耶穌會做的事你都可以奉主名禱告;但反過來,任何耶穌不會做的事我們就不該奉主名禱告。

什麼是耶穌不會做的事呢?例如說:耶穌不會去買張彩票,然後希望自己中奬;也就是說耶穌不會求自己的好處。還有、例如說,耶穌不會去咒詛傷害他人。還有比如,耶穌不會因爲自己的好惡,去任意行事。如果我們禱告祈求這些事,那就是為自己求、不該奉耶穌的名求。

但為自己求的禱告和妄求還是有所不同。妄求是指很離譜的祈求,或是不義的祈求。但如果我為自己求一個機會,例如我希望能買到一個很好的房子。或是換一個很好的工作。這些都是可以求的;但是我們為自己求這些,就不應該奉主的名宣示一定要此事成就。

就好像我們做別人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卻利用法定代理人的身分、將錢提出來給自己用。其結果就要看你和帳戶主人的關係了。如果那帳戶是你父母的,而且你知道你父母會希望你這樣做,例如買張機票回去看他們,相信他們知道了也是願意的。但如果你是公司的會計,卻用公司的錢給自己買了私人物品,那個叫做背信。表示你違背了公司對你的信任,那是一種犯罪。

很多事並沒有絕對的黑或白,中間有很多灰色地帶可以斟酌。還有我們的主是很寬大的。我們如果因為不懂而犯了這些種錯,相信主也是會原諒我們的。其實基督徒普遍容易犯的禱告錯誤有很多,也很常見,主都沒有追究啊。常見的例子有一開口禱告就是"親愛的主耶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父),最後又奉主名禱告。你向主耶穌禱告最後又奉祂的名,這不是很怪嗎? 就好像你向朋友借錢,然後你告訴朋友:"我是你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我要拿你的錢。",合理嗎?  像這樣天真的例子,主當然從來都不計較,也就是不當真;只是這樣一來,可能我們的信用等級就要調降了,以後再奉主名宣示或是禱告的時候,可能就不那麼靈了。



幾個例子給大家想想:

有醫治恩膏的人可以自醫嗎? 有很多人說不行,但其實可以。像我就曾自醫成功。然而有一點要注意: 我們可以求神醫治自己;但我就不奉主名自醫或命令使痊癒。

湯姆的車陷在泥漿裡了,他奉主名宣告車子可以從泥漿中開出來。(驢掉在井裡了,主耶穌會救嗎?)

潔西急著去接孩子放學,但是交通不是很順利。於是她奉主名宣告一路都會是綠燈。(可以早點出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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