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在世上若看見不公平的事,你們會出來打抱不平嗎。在公司裡,看見有人黑說成白,指鹿為馬,你們會站出來說公道話嗎?若是你的回答是不會,那放在斗底下的光,失了味的鹽說的就是你了。
沒錯,很多人面對不義的事情時都會選擇閉口不言或是逃避。但是你不是別人,你是公義神的兒女,耶穌稱我們為朋友。
小明進入一家房屋仲介公司任職,上面給他指派了一位’師父’教他如何售屋房屋的技巧。他師父教他很多和客戶相處的技巧,並且和他合作開發,跟進服務客戶。成交了之後也按小明的努力分部分的提成給他;小明非常感激他的師父。 但公司裡有一項明文規定,即一位仲介開始開發了一位顧客、簽了意向書之後,其他的仲介不可以再接觸那個客戶,更不可以以返回提成來搶奪客戶。
但是小明的師父就曾幾次私底下接觸其他仲介員的客戶,更允諾返回更多的提成退款來搶奪客戶。他讓客戶用妻子的名義來簽意向書、好規避公司的規定;就這樣一直沒有出事。直到有一天客戶被搶的仲介員向公司檢舉,公司開始調查,並要求小明作證說明他師父是明知故犯;還是只是顧客沒有告知。
小明知道如果師父違規搶客戶被證實,他師父就會被開除。 他們兩合作的幾個進行中的案子也都可能無法繼續,這樣就會影響小明的收入。假設你是小明,你該怎麼辦?是直言所知的詳情,害師父被開除?還是假裝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做惡人?或者是乾脆做假證,保師父的平安。
我知道的基督徒應該沒有人會去選擇做假証,但我猜可能有部份的人會因為其中一方當事人和我們的關係,而選擇裝嚨做啞。還美其名是憐憫和饒恕。但那真的是憐憫或饒恕嗎? 還是和稀泥以及同流合汙?我們要知道,有的時候、選擇沉默也能造成傷害。
你能夠從神的角度去看問題嗎? 你能夠看到那客戶被搶的仲介員家中的需要嗎?能夠憐憫他上有患病的老父老母、下有幼子嗎?你能夠只憑對方與你的遠近親疏就決定是否說實話嗎?這些我們都不能!所以我們本就應該尊從聖經的教誨,追求神所愛的公義。
不要再做不鹹不淡的基督徒了,神在這世上呼召我們,就是要我們作鹽作光。作了光、點了燈,本就不該放在斗底下;而應該要放在燈台上,就是為了要照亮人。如果我們失去了我們的鹹味,那和世人又有何不同,那還再能說我們是追隨耶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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