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神的子民當如何行

歷代志下7章14節,神賜下寶貴的經文:

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縱觀整本舊約聖經,神很少這樣規納性的總結出我們屬神的子民當如何行的,而且還是在一節經文當中就總結出四個神的子民所當行的方向。這節經文真是太寶貴了,作為一個基督徒怎麼可以不熟悉這節經文?怎麼可以不視作自己每天整理衣冠儀容的鏡子般的每天自我檢討? 這就是我初讀這段經文時的感想,這段經文多年來我也一直常在我心。

這是耶和華我們的神、接受所羅門王的獻殿 (初次獻殿),守完七日住棚節之禮,第八日設立嚴肅會後,當晚向所羅門王顯現時所應許的。(此節在2015年也就是今天 10/05),完整記錄神話語的經文如下:

11 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殿和王宮;在耶和華殿和王宮凡他心中所要做的,都順順利利地做成了。 12 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13 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15 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16 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

17 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18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19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20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21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22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這是耶穌降生之前的三千多年當中,神與人的關係達到最高峰時,神向人應許的話語。其中的四個條件,雖不難理解、但卻不容易作到,是神賜的寶貴的應許。除非教會不談舊約,否則這段經文應該要被提出來教導過。然而回到教會中,多年過去了,卻發現牧師卻很少提到這節經文;若是提到,也就歸納出要多禱告尋求神這樣的結論;關於謙卑和悔過卻輕輕帶過。你們參加的教會是這樣的嗎? 如果是如此,我勸你們最好換個教會。

以色列人後來真的如19, 20節經文中所說的背棄了神的誡命,神也果然任憑以色列人被擄,讓耶路撒冷變為荒地,聖殿在獻殿的400年後被拆、成爲外邦人中的笑談,可見這應許的真實。

我們無法知道我們的後代子孫會如何,但是我們自己應該可以做到 謙卑、禱告,尋求神的心意,轉離自己的惡行。我建議不妨將這節經文貼在顯眼的地方,不是作為符咒;而是作為神的子民安身立命的準則,每天對自己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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