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6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7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8 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主耶穌要我們不可用許多重複的話,雖然主在客西馬尼園作了數小時的導告。聖經上並沒有提到主完整的禱告詞,但從顯示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禱告詞的變化看來,(第42節: 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我相信主的禱告是雙向和父的溝通。之所以要花很長的時間禱告,便是要警醒等待父神的回答。
主之所以將飲食和欠債都放在教我們的範例禱告中,是因為體諒我們的軟弱,知道我們有需要。也讓我們知道,主必每天看顧我們,我們無須擔心太多;又教我們要饒恕他人,正如主饒恕我們一樣。雖然我們可以將這些放在禱告詞中,但是其實我们的需要和我們的景況、在我們開口禱告以先,我們的需要主都已經知道。
其他的宗教裡面所做的禱告,大多都是求這個求那個,求升官發財,有求健康長壽。有求家庭和樂的。不是說求這些不好,但他們的禱告只是屬世的東西,只是為他們自己;而且這些信徒們用他們自己的禱告是否得應驗、來判斷他們的神是否靈驗。也就是判斷那神是否值得拜、是由人來做判斷的,好像人比神還大,神雖有超能力,但也只是被人驅使的。最多是對價交換的;拜拜換祝福,不靈就換一家。
特別是有些台灣人拜偶像,信的時候當那些木像是神拜,甚至還能求賭博能夠贏錢,也不怕神明懲罰;好像他們的神是沒有是非觀的。如果最後賭博輸了錢,他們就喪失信心,不信的時候可以把那些像砍了當柴燒了。這真是奇妙的文化。
如果基督徒的禱告,不能以神為聖,以神的旨意為最高;反而聚焦在我們自我自私的需要,那我們的禱告就像外邦人的禱告,沒有領受主給我們的教導、心中沒有神。若按主教我們的、我們的禱告,要處處以神為至高,要求明白神的旨意,做神要做的工作;當我們如此做的時候、其他那些,自會加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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