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稱義之道,很早就在聖經中被啟示出來了。在創世記中有亞伯拉罕的例子,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人,是因為他 '信'上帝(《創世記》15:6),因此算他為義。也就是說,他被稱義的方法,是"藉著"(through)信心,來領受上帝的恩典(《馬書1:17,3:21-28),因爲如果看他本身,他也並不是義的。和'神就是義',那是不一樣的。
換句話說,"信心"本身並不是我們稱義的"能力",但卻是稱義所需要的"媒介"或"工具"。當我們把信心唯獨投注在耶穌基督身上,真知道我們自己的過犯我們無力挽回,乃是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祭得赦免。約翰一書1:9 就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並不是要我們虧欠人的就要還四倍;而只要在基督裡認罪悔改,便可以得到赦免。不是依靠我們身上任何的善或者是自制力,而只是相信耶穌基督是為我們的罪死了、也為我們的罪復活了的救主,聖靈就把屬於耶穌基督的義,賜給我們,這個就是能神的計劃、讓我們能得救的大恩。但如果你說:耶穌的十字架的祭不是為我的罪而擺上,我自己就很好了、不想要欠耶穌的人情債,如果是這樣、那這恩典也不是強加於你的,如果是這樣,耶穌的救恩就與你無涉。
就這樣、唯有在這樣的 '信'換 '祭';'祭'換 '恩'; '恩' 換 '為義'的奇妙互換下,在基督的擺上為祭,父神給予的恩典,聖靈施行救恩的的過程之中,我們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與接納,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常說,如果不信耶穌基督就不能得救;得罪聖靈就不得赦免的原因;靠著神給我們如此設計的救恩,我們才可以最終得到義的位份。
真正被上帝稱義的人,是因為藉著信心受洗歸入基督裡面,經由耶穌的死祭擺上,因此上帝就讓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羅馬書6:3,8),從此成為一個"新創造的人"(哥林多後書 5;17),靠著耶穌基督在我們裡面復活的生命,勝過罪惡的權勢對我們的捆綁,祂也使我們的靈甦醒,由我們內中生出不斷感恩的心,如泉湧出。因此我們就不願意再犯罪,願意作好事,不是為了賺取救恩,而是不願意再虧欠耶穌基督、重新釘祂十字架。基督徒正是用這樣的信心邁出我們自己每一個人的天路旅程,繼續憑信心走在上帝為我們預備的道路之中,結出果子、生出仁愛(加拉太書 5:6,22),表現出好行為;(雅各書 2:18),為上帝的愛作見證。羅馬書1:17說:"本于信而歸于信"、"義人必因信得生",就正是這個意思。
親愛的弟兄姐妹,"因信稱義"是何等奇妙的事!上帝雖然是個嚴格公義的審判官,但也是個慈愛的天父,他主動與我們和好,親自替我們預備了贖罪的預備、擔當罪責的祭物、就是祂自己的獨生愛子 耶穌基督,好讓我們的罪得到赦免,並預備道路接納我們進入祂為我們預備的天家,作他的兒女。而接受上帝所賜的這個寶貴卻又免費的禮物就只要我們開始信,之後神自會引導我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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