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

再談罪與綑綁

在基督教裡面的犯罪、和世間所講的犯罪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因為這個世界也是神所造的,有一說是神也造了分別善惡樹、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吃了,因此世人也都有一個基本的分辨善惡的心;這就是為什麼基督教的善惡和世人的善惡觀還是相似的;不管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或是經由普遍啟示,人還是有分別善惡的基本方向;但那只是基本,真正的犯罪乃是與神隔離、違背神的心意,這則只有覺醒的基督徒才能明白。

很多基督徒對罪的認識並不清楚,甚至很多站在講台上的牧者也搞不清楚、或者是在講道時沒講清楚。我最近才聽到這樣一句帶有指責意味話:"如果耶穌走進來,並看到一杯雞尾酒在你的手上,妳想耶穌會怎麼做呢?" 這句話的後面是有個隱藏的指控、那就是喝酒是罪,可是喝酒是罪嗎?

如果問我,我的答案是不一定。先作個聲明,我本人是很討厭喝酒的,所以我並不想為喝酒辯護;但實在是這裡面有很多種情況的。如果喝酒就一定就是罪的話,耶穌就不會在迦南的婚宴上行祂的神蹟了,那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祂把水變成了酒、而且是很好的酒。如果喝酒是罪的話,那耶穌就是幫助人犯罪了;所以顯然不是的。

但是如果同樣的一杯酒放在有酗酒歷史的人的手上,那麼這杯酒這很可能就是開啟犯罪的鑰匙。從一杯酒開始,一杯接一杯;最後導致失控,造成破壞、放縱,那就成為罪了。同樣的道理,看電視和讀小說也不見得是壞事,可以是一種愉樂; 但如果有人為了這個看到廢寢忘食,人生失控,對個人、家庭、或是社會上其它團體應盡的責任不能盡,該活的生命沒活出來,那就是陷在罪當中了。

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12中告所訴我們的 :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保羅所討論的是不義之行,我們不該受其狹制。我們基督徒在世上應唯尊基督為主,我們要不受世上其他事物的狹制。這裏所講的狹制甚至有可能是來自世人皆認為好的事物方面,比如有人愛清潔成癖,愛美成癖,愛收集成癖;並不是說這些事不當做,但一但我們愛這些、超過自我能控制的範圍,便是不好。

狹制的來源還有可能是來自意想不到的源頭,我們可能受到來自教會的捆綁,也有人可能在教會裡叫你們做這個做那個,如果不是甘心情願的去做,那也是捆綁。我真希望我說這話不要成為有些人不去教會的藉口; 學生應當要知道、去上學是應當的。在不明白神的心意之前、去學著明白神的心意總是必要的。但有的教會假藉神的名,將不必要的負擔加在弟兄姐妹身上、也是有的。這裡已經在走一條窄線,基督徒要能夠自己分得出好歹才好。

或者是一個來自講台的錯誤教導也能捆綁狹制人。像我剛才提到關於酒的教導,還有某些教派乾脆規定那些酒可喝,那些濃的酒就不讓喝;甚至某些型態的咖啡都被禁了。如果你為了某種原因,比如說更好的親近神、自己願意禁煙、禁酒、禁咖啡,那是你自己願意,也可能不錯;但是由教會來強制執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