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讓我們來繼續馬太福音的經文,今天我們要進到第十五章的經文 15:1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2 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0 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這裡所指的遺傳其實就是像禮教或是祖先留下來的規矩,並不是律法,而是可能在某一代人的時候覺得合理,就定下來給子孫來遵守。就像我們中國人所講究的規舉如一家人吃飯一定要按怎樣的次序坐桌位,家中講話一定要注意尊卑,婦人要有三從四德,一般的禮教觀念中不太接受女大男小的婚配,但是有的規矩又准許男人在小的時候可以娶一房童養媳,或者娶幾房的老婆。孔子甚至曾說過:肉不正不食,食不語、寢不言;這些好在我們現在都不講究了,否則我們的日子過的豈不是得憋死。
吃飯前洗手,本來是一個好習慣,確實有助於身體的衛生。但是這些猶太人遺傳當中所謂的洗手這一條,其實並不是因為講究飲食衛生,飯前洗手。而是因為在以色列人的傳說裡,有一種鬼在人休息的時候會附在人的手上去,所以他們有這樣的遺傳講說吃飯之前一定要先洗手,好吧這鬼去掉。這個理由很是可笑,是一種宗教儀式的潔淨。大家可以看馬可福音第七章有比較好的描述 7:2 2 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 3 (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4 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這些人就像街坊委員會的大媽們一樣的到處去查看別人,管制別人嗎?他們還是從耶路撒冷特別來觀察耶穌言行舉止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想必是熟知一切的律法和所謂的遺傳的條例的。神頒下的誡命本來只有十條,後來摩西又頒下許多律法,最多共計到有六百多條。但是如果加上這些遺傳或是禮教的法條的話,總數已經超過兩千條了,很少人能夠甚至能夠搞的清楚的,更別說是遵守了。但是這些法利賽人、想用這些規條、在當中抓到耶穌的把柄。
但是主耶穌顯然就還是很熟悉這些條文,主就拿了一條和誡命抵觸了遺傳條例來反問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有這樣的一條遺傳條例,如果應當孝敬父母的財物拿去奉獻給神,那就可以不必再供養父母了。這種遺傳條例合理嗎? 這不是在表面上是敬虔神,但是實際在內心裡是遠離神嗎? 去遵守人所定立的規條而不顧神的誡命、那豈不是輕看神的誡命嗎?將這種教導當作道理來教導人,那麼拜神也是枉然了。把這種想法教導出去,那豈不是在污穢人嗎?
主就這樣的教訓了法利賽人和文士,但是我們現在的教會界裡有沒有新的遺傳?其實我們很多的教會裡現在又有新的遺傳了,例如前一陣子我剛講的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有的教會用這個來干涉弟兄姊妹的婚姻,有的教派甚至過分到,不允許基督教的與天主教的婚配,又有的更嚴格的是不允許與其他基督教教派的婚配。另外就像是不會說方言的不能當小組長,或者是敬拜不能舉手。。。等等,雖然這些事的影響有大有小,但這些都是新的遺傳,並不是神給我們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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