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次講過這是恩典流到外邦人的開始。同時這個迦南婦人也成了一種信徒典型的代表性人物。雖然我說是一種典型、但其實這話是說的太客氣了,我覺得現今可能有一半的信徒都是像這樣子的。那就是大聲的討要恩典,或者是說頻頻的禱告求取恩典。
許多人都論到這個婦人信心是大的,更是有些信徒誤以為她的行為也是值得可以模仿的對象。但如果你真是一個真心探求主心意的基督徒,你就應該把這個迦南婦人行為、和她回答耶穌的話語分開來對待。她大喊大叫呼喊耶穌求救的舉動、主並沒有讚許她、也沒有責備、剛開始只是不理會她,門徒們也知道這一點、只是要求耶穌打發她走開,最終我們只能說是主容許她的行為;而神的容許,和合神的心意是兩種不同層次的境界。
我們作基督徒的、如果每天只想生活在神的容許裡面,那一定不能被稱為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甚至還有可能是一個讓神頭痛的基督徒。除掉了願稱基督為主之外,又有那一點比一個普通的外邦人強呢?到了有一天、一個原來是外邦人的人,也回轉了改口稱耶穌為主了,那原是外邦人的那人可能就跑到我們的前面去了。難道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在後的必要在前?我們既稱基督為主,除了討要恩典之外、也更凡事也當順著祂的心意行。
但這個迦南婦人的信心確實是大的、因爲她說只要些許耶穌恩典的碎渣、就足夠她女兒用的了。所以耶穌就照她所求的給她准許了。而她的女兒在還沒見到耶穌面的情況下、就好了;鬼就離開了那被附了的女兒,可見耶穌的權柄是不受空間所限制的。而我也相信這個婦人,雖然是外邦人,因著她的信,她也要離開罪人之列,因為經過了這一次、她必能明白了這恩典有多麼的保貴,多麼的難得。
今天另外有另一極端的基督徒,則是和這一個迦南婦人相反。 他們深深的悔改,這本是好的;但他們覺得自己不配恩典,受苦是應該的。所以不敢向基督討要恩典,這就是信不夠的基督徒。各位弟兄姐妹,恩典本來就是為不配得的人所預備的。如果配得的那就叫作工價了,不配得的才叫恩典。
我們原是外邦人,現在既然已經稱基督為主,那我們現在就同是神的兒女,那恩典就是為我們預備的了。我們也不要所有的難處都自己擔著,當我們已經盡了力,也揹不動的時候,我們是有資格來到基督面前求恩典,神見我們努力了,也會憑祂自己的意思、因著我們的位份就將賜恩典給我們。因為: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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