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6章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15 基督和彼列 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18 「我要做你們的父,你們要做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7: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這句話常被用來告誡年輕基督徒男女,在選擇人生伴侶時要找主內的對象。很多男女青年因為感情的突然來到、在認識了對方之候、相知較深之後、才去探討對方是否也同是基督徒。結果才發現對方不是、又被教中弟兄姊妹告誡、往往就用這句經文。其實和許多人的了解相反,這句經文,並不適合用來作為信主者與信主者不能結婚的根據。這段經文的原意,應該是在強調『信主者是被神分別出來的』,所以被神分別出來的人,不應該再沾染被神視為污穢的世間事。
很奇怪,你看經文的原意指的是一般的事務、但是鮮少有人用這句經文勸人不可和外邦人一起共事,或是合夥作生意。只有對於未婚男女選擇對象、常常用到這句經文。但是現在亞洲基督徒一家當中、有一個先信主的比例很高,很多就是夫妻之間有一個先信主的;或是有很多人被神帶領要與未信的人結婚的、為的是做更大的事。只要對方不強迫基督徒拜偶像、我覺得就不是大事。我們若是教導那不是真理的限制、那就是不負責任、還加上自以為義。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中有討論到、夫妻之間有信與不信的要如何相處。保羅說的很多、但規納其要旨就是:即使有一人不信、夫妻還是要維持婚姻、但絕不可放棄自己的信仰。這是因為今天不信的對方、明天可能就會信;沒有人是要被命定要滅亡的,我們應該對這點充滿信心。但婚姻應當是一輩子的事,不可為對方一時的不信而放棄。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現在不信不是絕對的。不能和不信的成為一家人、主從來沒有這樣教導過; 主的教導是在路加福音12: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主對福音傳開充滿熱情,但人很多不願意看到家人之間相爭、這也是可以理解。若是自己軟弱不能擔這個擔子,那自己避開也好。但要知道主為了福音的緣故,常會在地上放火(路加12:49的火) 。我們如果不能擔那擔子就算了,更不好去增加那些已經揹負這困難擔子的弟兄姐妹,給他們更多重壓。
今天是 Pentecost (聖靈降臨節), 是基督徒三大節日之一(+復活節和聖誕節), 也是基督教會的生日. 耶穌復活後50天(昇天後10天), 神聖降臨於宗徒, 他們便開始四處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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