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信心與執著(馬太15)

信仰不是一種感覺,信仰也絕不是一時的衝動;信仰是需要持守一生一世的。因此信心和執著是常常連在一起的兩個詞,我們既然信了正確的神、就應當要堅持到底;一生一世不改變。這原是沒有錯的;但是神的道如兩刃的利劍,連靈與魂、骨節與骨髓都都能分開都能分開。你可曾想過、有的時候信心和執著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嗎?有的時候我們必需清楚辨別執著和信心的不同。
 
在馬太福音十五章當中提到了一個迦南的婦人,她來到門徒們與主所在之處、大聲的呼求主:「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的甚苦!」;經文說這個婦人非常的執著,就一直的跟在他們後面喊叫,趕都趕不走;最後門徒們覺得受不了、就請主來出面打發她走。主和她談話的時候明白的告訴她:「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因爲她是個外邦婦人,所以等於是婉顏相勸要她離開;但那婦人並不放棄,繼續的來拜耶穌,還是繼續的要求幫助。主這時就開始用較重的話來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用這種略帶岐視的話語來回復她、意欲要趕她走。我在這裡必須加註的一點就是:猶太人比喻外邦人如狗,在當時是很常見的概念,所以耶穌並不是特別的在羞辱那婦人。這就像我們在看馬克吐溫的文學時,常看到他用 Negro(黑鬼)這樣所謂的慣用的岐視話語來稱呼黑人;這如果是用在今天是會掀起軒然大波的,連書都不能賣了。但在當時 negro 這個字的本身、是沒有帶有特別鄙視的味道,全美國的白人甚至黑人自己在當時都是這樣用的,必需加上其他的形容詞比如說是 damn negro、才是真的鄙視。
 
無論如何,雖是慣用語、拿人與狗相提並論並非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這個婦人還是沒有走、竟然順著耶穌的話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就這樣子、主稱讚這個婦人的信心是大的,就將她的女兒給救治了。現在問題是:為什麼主稱讚這個女人的信心是大的呢?是因爲她一直呼喊、不肯放棄嗎?還是她相信只要一小點神恩典的碎屑、就足夠她女兒用的呢?
 
在我小的時候在台灣,那時還會聽到有某某人,為了親人得到絕症,會開始一種環島徒步的膜拜求醫治之旅。他們可能會從台灣頭的基隆,徒步的旅行一路南下,走到每一間廟宇都進去膜拜,一路走到南台灣的恆春。沿途不論是媽祖廟,觀音廟,天公廟或是拜關公的廟,他們都會進去拜。甚至有聽過連教堂或教會都去拜的。這樣一趟走下因為路徑是曲折的,可能要步行五百公里以上、來花上半年以上,你們說這種人算不算是執著?是不是比絕大多數基督徒都還要更堅持?但是你們說他們有信心嗎?
 
有人說這樣的人也算是有信心,只是他們的信心用錯對象。是這樣嗎?我說他們連那個層次都還到不了,如果他真的'信'媽祖靈、那他應該一直拜媽祖;如果覺得觀音靈、他應該一直拜觀音。他們這樣把每一個偶像都給拜了個遍、其實就是對哪一個都沒有信心,所以只好每一個都拜,希望其中有一個是靈驗的。但是他這樣做剛巧是把當中唯一的一個靈的給得罪了。因爲那唯一的真神是不准人們拜偶像的。
 
所以說執著並不代表信心,執著就是執著,執著是可以為了任何事,或者可以說是自我頑固 ,自信於自己的決定,自己怎麼設想就這樣一條路的走到黑。但是信心並不是這樣,信心乃是對神的啟示的正確回應。不僅是信心的對象決定了信心的假值,人的如何回應所顯示的依靠才是真信心。像神叫亞伯拉罕帶著一大家子離開他們當時的居住地,他連問一句"要到怎麼樣的地方去"、這樣的話都沒有就順服了,這種回應才是信心。
 
我們有的時候聽說一些教內的教導,要我們持續的禱告;但此種的執著真的不是每一個例子都是可用的。禱告乃是要順著神的心意來禱告、不要幾個人心頭一熱、就朝向一個自己定的方向、悶著頭的持續禱告。我們應當先清楚求問神的心意,並且張開眼睛、打開耳朵來聽神有沒有話語賜下,看看神有什麼指示、這樣就不致等到事情成就到另外的一個方向、才明暸原來那才是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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