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能說、不能行(馬太23)

在新約聖經中,法利賽人和文士可以說是受咒詛的代名詞,他們像徵律法主義對於神子耶穌的對抗,所以你們可以想像主會要門徒們遵守法利賽人所吩咐的嗎?是真的有這回事,就記錄在馬太福音23章當中,還用了要謹守遵行的話來強調這個的必要性,這是有其原因的、讓我們先來看經文:         
 
馬太福音23:1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2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3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4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5 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6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 7 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主說法文士和利賽人能說不能行。法利賽人嚴格的要求他人行律法,甚至組成相當於律法「糾察隊」、四處監督他人是否按律法而行;但是對自己卻很放鬆;因為他們熟知律法的條文,也知道如何規避律法,要知道律法都是在自己的嘴中解釋的,對自己採取寬鬆的心證,對別人較嚴格。真基督徒應該要相反、對別人的冒犯要採取寬恕原諒的態度、可以原諒他人七十個七次;但是對自自的犯罪則採取心證、即心中思想犯罪即犯罪。              

法利賽人是當時的宗教熱心人事,比現在的許多基督徒都要熱心,他們甚至有自己的服飾,身上穿著寫有經文的帶子、還有些人在額上頂著掛著裝聖經的匣子。就是一個小匣子甚至裝不了一章經節、這就是拿經文作裝飾品,大一點的匣子並非就表示可以多裝一點章節;這個就是律法中的規定(申命記第6章)、意思是要我們熟記律法、當然文士們的目的不純、就是他們還有另一個原因、乃是主所指出來的,他們想引人注目。法利賽人愛裝虔誠、愛在公開處高聲禱告、禁食也深怕別人不知道;這些都是想要教人看見自己。今天也有很多基督徒甚至牧者也犯這種毛病,一個人一但在動機上有問題、那麼他所信仰的便不是主了;真基督徒作任何事不應該為了是求人看見,只要知道主必定看見就夠了。        

我們的信仰並非是屬於這個世上的、不是為了別人的目光、我們信主也不是要想要名正言順的、在身上可以掛十字架的飾品、或是為了受人的遵重。但是真有這樣心態的基督徒也不是沒有、甚至是牧者也有。當然有的教派規定長老在行禮的時候要穿上聖袍,但這些個聖袍或牧師袍是一代比一代的講究。還有的教會本來什麼服飾的規定都沒有,卻忽然發起戴胸章,牧師的胸口掛著金質的教會標誌,活像立法委員;還有銀質和銀質的章像徵階級、分給區牧和小組長。本來教徒如果把那些世界的標記帶進教會中來、都不是很恭敬的事、現在還有教會自己搞、真是省了仇敵很多事。 

雖然主講了文士法利賽人那麼多的毛病,要我們不要學他們的行為;但主卻說我們要謹守遵行他們的吩咐,這並不是教我們不要以人廢言。而是因為主說文士和法利賽人是坐在摩西的位子上,他們所吩咐的就是摩西的吩咐,而摩西這個位置是值得尊重的;相當於我們現在所說的、這就是代表了教會的權柄。律法的精神是一定要值得尊重的,但並不是說今日的基督徒必須謹守遵行所有的律法條文,基督徒到今天還需行割禮、還要獻上牛隻和羊羔為祭。                 

神既然賜下律法給摩西、交給以色列人遵行、那以色列人就該遵行,就連主自己生在律法之下、都必須盡諸般的義;文士和法利賽人代行摩西的職權、監督律法的實行、那人們就該要謹守遵行。同樣的基督成為新的大祭司、賜給使徒新的權柄、那就是今日基督徒所當遵重的教會權柄。所以說就算是牧師胸掛金質胸章、活像立法委員、但是他所教導的話我們還是要遵行、因為那就是主的教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