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有點突兀,又有美麗哀傷的事件被記載在馬太、馬可,以及約翰福音當中,路加福音當中記載了另一個女人、用玉瓶香膏膏抹主,但是時間點不同,抹的地方是腳,主事後反應所講的話並不相同,所以可見是兩個不同的女人。這裡記載的用香膏抹主的女人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極愛耶穌的。我們無須討論那是男女情愛或者是對主的愛,正如今天許多真愛主的姐妹都可以告訴我們,對主的愛是可以比愛情還要濃的;但是主對她回應的愛,一定是神對人的愛。
近代有些人引用諾司底派的思想,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妻子或是情人,這是出於污衊而且是完全不可能。我認為會說這種話的人、都是沒有過聖靈強大同在經驗的人、而且是用自己的小人之心去度我們主之腹;他們不明白聖靈要人自潔以至於聖潔是非常完全及徹底的,而那從天上而來,習慣於不嫁不娶的主焉能犯這種錯誤?
馬太福音26:6: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2 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在馬太所記錄的經文中,只說那香膏是玉瓶裝的並且是極貴重的,但在馬可及路加福音的經文當中,我們知道那是真哪噠香膏,用的時候要打破玉瓶,而這一瓶香膏是可以價值三十兩銀子,約是一般人一年的工資。於是就有門徒指責這件事是浪費,說為什麼不拿這前去周濟窮人呢?馬太與馬可沒有把說這話的門徒給點名出來,但是約翰就指明那是出賣耶穌的猷大,並寫到 ( 約翰福音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所以在賊的眼中只看見錢,只有在愛主之人的眼中才看到、主將要離去,我們不捨的感情就流露出來。
但是這件事有沒有一點突兀?在門徒的眼中是有的,只有這個馬利亞姐妹很勇敢的行出來,表達她對主的不捨;其它的門徒都沒有,甚至那號稱最懂愛的使徒約翰也沒有。主有沒有對他們說過,祂就快要死了?有的!就在前兩節的經文中啊。那要不是主講了太多次、他們都痲痺了;否則就是他們雖然聽是聽到了、但是卻完全不走心。無論如何、只有這個馬利亞、非常注意這件事,拿出她最特別的香膏(通常是出嫁時才拿出來用的),倒在這個她一生最值得記念的'人'的身上。因為只有祂佩得最好的,超過自己的父親,超過自己的兄弟,甚至超過她未來的丈夫(如果她以後嫁人的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有些時候、固執的念頭會纏著我們,讓我們想不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例如、我們是不是該盡心工作、不好隨便曠工?是的。但是如果我們親愛的家人在家裡病倒了、起不了床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丟下家人去上班?當然不是。那麼我們是否該賙濟窮人?是的;但是如果是要送別我們的主、或者是送別我們自己的家人、要很長久不能再見倒,我們可不可以將我們的錢用在這上面?當然也可以。
我常常注意到、弟兄們比較容易墨守成規;而姊妹們比較容易跳脫出一般的思想,在該成事的時候出來成事;當然也有可能在不該出錯的地方出錯。在這個故事中的馬利亞、留心聽了主的話語、對於主要離我們而去非常的不捨,就這樣毅然決然的拿出珍藏的香膏來膏抹主、為祂的離世做準備,這樣愛主的心,認為主是佩得一切最好的、這樣的行為、當然值得我們記念,我們在何處宣揚福音、都要提到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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