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

聖餐的由來(馬太26)

相信所有的基督徒都很熟悉下面的這段經文,差不多是每次領聖餐的時候都會聽到牧師唸一遍的,也有人照著馬可和路加福音的經文來唸、但是照著馬太福音的應該是最多的。但我想有的人並不完全了解經文的意義;甚至大多數基督徒甚至牧者對於這經文的認識只是有大體認識,籠統明白。雖然並不影響我們的信仰、但如果你想更清楚的了解主講這話的心意,你今天是有福了。首先讓我們唸一遍馬太福音的經文:
 
馬太福音 26: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7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
 
其實第一個籠統明白而全身心相信的人是彼得,在約翰福音6:53-58節中記載著耶穌在迦百農的會堂教訓人時所說的:「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當時眾人多不能明白這話的意思,又被這吃人肉喝人血的教訓嚇到了、就紛紛的離去了;主轉向剩下的十二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也要去嗎?」約翰福音6: 68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69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其實彼得當時還不懂這個吃肉喝血的意義、但是彼得定意追隨主,先記下來以後再消化。其實就像彼得這樣、基督徒能夠定意追隨主就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們還是來和大家解釋一下聖餐中的餅和杯的意含好了。
 
基督是實體、而在舊約時代其預表就是獻給神的羔羊、是為人除罪的;而被獻上作為祭物給神的羔羊或是逾越節的羔羊、在被宰的時候都要先放血的,所以血是和祭物是無關的,經文中也有"牛羊的血豈能贖罪",但是經文中耶穌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贖"的意思是被殺放血而為人贖罪,但後世就是從經文解釋、就是變成寶血能夠赦罪;不過我們也沒有必要分辨那麼清楚、因為基督的血和肉、和靈如果分開來討論、其實也是沒有意義的;而祭物的肉若不是被焚燒掉、就是可以讓祭司吃掉、而逾越節的羔羊更是要一家人吃完的。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吃聖餐時掰開的餅、是象徵基督的身體、是為我們捨的。不吃的話就和主無關了;而非基督徒是不該吃祭肉,這是其一。
 
在以色列人的傳統中、血杯就是為立約、而且是立男女之間的婚姻之約。在猶太人傳統的訂婚儀式中,例如在約瑟和馬利亞訂婚時就是如此,那是要在雙方家長的見證下,準未婚新郎最後會拿起像徵他自己的血的葡萄汁、遞給準未婚新娘,表示他的願意;而如果準未婚新娘接受了,喝了、那是表是她的願意,訂婚儀式便完成了;否則未婚女性怎麼可以接受其它男子的血呢?而這個儀式一完成、雙方就開始籌辦婚禮、而這個未婚新娘就再也不能接受其它男人了,否則就算是淫亂。這就是為什麼非基督徒不能接受血杯的原因,否則萬一這個非基督徒出去拜了其他的偶像、就是犯了姦淫罪了。
主還說、我們將來到天國之中、還要和主能再一次的坐席,同飲新的杯,讓我們一起來盼望那日子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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