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也沒想到會陷入這樣的一場辯論之中,「基督徒到底需不需要行善?」但是仔細想想,其實釐清這個議題是真的很有必要的、因為眾多的基督徒現在很少行善,甚至連十一奉獻都不一定作的到。更況且奉獻和行善是兩回不同的事。奉獻是我們納糧獻進入神的家中、也就是教會以及各種神的事工,使神的家中有糧、讓牧者有薪水、教會的經常性開支得以支付,得以繼續。
行善是奉獻之外的另外的行為、不一定是錢、可以是物資(食物、衣服和用品),可以是給人幫助。但是現在有眾多的基督徒認為我已經奉獻給教會了,由教會去做慈善工作就好了,我就算是盡了我的份了。其實完全不能這樣算的。主在馬太福音23:23 節上就指責法利賽人只遵守十一奉獻,但卻不行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也就是公義、憐憫、信實。主稱這種行為是"蠓蟲濾出來、駱駝倒吞下去"。如果我們只是十一奉獻但卻不行善、那就是只行小義,而不行大義。
仰賴教會去行善其實真的是遠遠不夠的,就我手邊一份可以在網上看到的一間美國教會的收支明細來看。有這樣的一個大教會每週用於其他的經費約15萬美金上下、但是用於慈善的經費還不到一千美金。這個比例連點綴都說不上。我想除了專門作慈善的基督教事工之外,多數的教會都是這樣的;你們若有興趣可以去查你們自己教會的資料,我猜也可能僅只於小個位數百分點而已。
與其問基督徒到底需不需要行善,我想這個問題應該問成:「神的心意是什麼、想不想要我們去行善?」我本來以為、只要這話一出辯論就該一面倒了、沒想到就在這個問題上的辯論還有人說:"神就是照著我們的本相來愛我們,我們只要作自己就好了!"真的是這樣子嗎?
沒錯、神按照我們的本相來愛我們、也這樣的愛世人;但當我們對祂的愛有不同回應的時候、我們和神的關係也就不一樣了。很多世人完全不回應神的愛,他們覺得本來就是如此、他們也都還在當外邦人;許多人有感受到神的愛,也想回應神的愛、就紛紛走入教會、成為基督徒;這個回應的反應還有深淺強弱的不同,因此在教會中、有人愛主、有人很愛主;有的人更如同主所說的那樣:「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
那神的心意和命令到底是什麼呢?我們從哪裡知道神的心意呢?我們看看主在地上的時候說過了什麼?祂的心意絕對是要我們要愛祂、也要行善、有兩點理由:第一點,是主曾教訓過門徒:「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馬太福音 6:3-4)如果說基督徒不需要行善、那麼主為什麼要這樣教導門徒?
第二點是我求問聖靈所得到的答案,祂說:「孩子、叫你行善是為了你、但是也更是為了那些飢的、寒的、病痛的,受逼迫的,因為我也愛他們;其次才是為了你將來可以得賞賜。你若愛我、便應該明白我的心意、愛那些我所愛的人。」。這是很寶貴的回答、我們能不能一方面說神愛世人、已經愛了我們、但又說神沒有叫我們行善的心意,這豈不是想將恩典留在自己身上,讓恩典停止流動?
有一個父親、想要把產業交給他三個兒子其中的一個。其中有一個兒子很吝嗇、是個守財奴;有一個很會享受生活,過得快樂;有一個樂善好施、造福多人。那麼那父親會將產業交給誰呢?在地上、這個答案其實是要看那個父親是怎樣子的父親了;那父親如果是守財奴、很可能就會將產業交給守財奴的兒子,好保住產業;父親也很樂善好施、應該就會交給樂善好施的兒子。那我們的天父呢?我們的天父豈是守財奴呢?我們的天父豈不是將恩典白白的賜給我們了嗎?
我勸各位弟兄姐妹不要停止在將錢奉獻錢給教會而已,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愛神、也要愛人,命令的總結就是愛。我們愛神就要作神要我們做的工作,愛人就要能夠落實到給人實際的幫助。不能見人又飢又寒、但就為他祝福一下後就叫他平平安安的去吧。行善的確是神的心意、祂也必照我們所作的來報答我們。
耶穌有多少次提到要行善? 有多少次提到要對教會奉獻?
回覆刪除很多教會建議給 10% 奉獻, 天主教就沒有明文規定,
http://www.catholic.com/quickquestions/are-catholics-required-to-tithe-10-percent-of-their-income-to-the-church
很多人公平 5% 給教會, 5% 救濟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