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基督叫我們得以自由 (加拉太書5:1)

我們常聽人講主耶穌讓我們得自由,或是在主裡我們就有自由了;這些話我們不但聽過,我們自己也講過,不但講過、也在聖經裡讀過;但讀了、講了也聽了、今天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這句話的意思?保羅寫這些書信的時代還是有奴隸制度的時代,這些話對於那些信主但身為奴僕的弟兄姊妹來說、又是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加拉太書第5章:「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 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

保羅在這裡寫的'得以自由',首先是指我們已經從律法中得釋放了,基督已經將我們從律法之下釋放出來了,我們不再是靠守律法條文稱義了,而是靠著信主之法,靠著聖靈給我們的幫助而稱義的;生在恩典時代的我們、沒有辦法想像這是多大的恩典。
 
想想律法時代的猶太人,一生一世都要想著律法要我們該如何行,每日、每時、任何行動都要遵守律法、活得不累嗎?主已經把我們從那當中釋放出來了,感謝讚美主。
 
好,那你說我們本來就是外邦人、我們本來也不用遵行律法、那我們本就是自由的,也不用人或神來釋放我們;其實不是如此、在人沒有學會遵行律法、或者是在外邦人的心中有律法的律存在之前,人本來是活在罪惡的轄制之下;人若不是活在罪惡之中,就是活在罪惡的恐懼之下。
 
想想一個完全沒有律法以及任何次序的世界,那就是在神賜下律法以前的世界,一個連律法是什麼都沒有聽過的世界;在那個世界中、人人都活在自己以及他人深深的罪中,被貪婪、忌妒以及情慾所控制;沒有任何人可以活在平安之中,世界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人可能不殺人就會被殺;
 
在神還沒有把祂的義,祂的善藉律法賜給猶太人、再藉猶太人的影響傳給全世界的人類之前;人就是活在那樣的罪惡的痛苦以及恐懼的轄制之下。所以律法是馴蒙的師傅、這不僅是對猶太人而言、同時也是對全世界的人類來說、也是如此。這就是為什麼在在雅各書1:25節當中稱律法為"使人得自由的律法"。因為我們若不是在律法的義底下當奴僕,我們就在罪及恐懼中當奴僕了。
 
雖然律法將人們從罪及恐懼中釋放出來一定的功效,但是並不是完全的;基督也要把人們從罪及恐懼中完全釋放出來,這是律法沒有辦法作到的。唯有基督可以將我們從律法、從罪犯、以及從一切的恐懼中釋放出來;唯有基督可以讓我們完全得自由。「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3:17)
  
所以保羅將基督已經將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自由的真情告訴了我們,但是他又點出得了自由的人們有的時候又會自願的走到另一種轄制之下,我們將在下一篇中繼續討論這個問題、不要從恩典中墮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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