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6章: 「 17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18 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基督徒是生活在世上,但卻是不屬於世界的一群人,約翰福音17章記錄這主自己的話:「15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15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 16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
我們在跟隨主的路程中、一定會逐漸了解到、我們已不再屬於這個世界;許多基督徒知道這句話、但卻是沒有辦法完全認同這句話。正如約翰17章15節所說的一樣,我們明明還沒有離開這世界、我們在這世界上還有許多牽絆,我們每天還需要吃、還需要喝、還需要用錢,但怎麼我們就不屬於這個世界了?
的確、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是若不屬於這世界,世界也就不再喜歡我們;但是我們又還要在這個不喜愛我們的世界當中、活上一段可能還不算短暫的時間、每天要和這個世界打交道。交道打著打著、慢慢的許多受過洗的基督徒、就還是常常會牽掛這個世界上的事,忘記了我們原是該屬於基督的了。
有不少基督徒、每週日上教會、在教會裡面披戴基督,但是離了教會之後、就脫下基督的外衣和聖經一起放在抽屜裡,那世人就認不出你原來還是屬基督的、也不會討厭你了;同事或朋友相招要去派對狂歡一下、那也就去了,人家幹什麼你也幹什麼;如果是這樣的活法、那倒是也沒有什麼困難;下次和教會的朋友相約聚會、再重新從抽屜裡找出來披戴基督就好了;好聰明啊!
是這樣的嗎?你們會覺得這樣的生活方式是屬基督的嗎?當然不是,而且如果就這樣的過日子下去、到有一天見主面的時候、主也不會認你的。
真基督徒是要和保羅一樣要有耶穌的印記的。保羅所謂的印記是在羅馬帝國時代、奴隸的身上都要被烙印上一個明顯的記號,顯明你是屬於這個主人的,如果奴隸逃跑、評印記就可以認出他是屬那個主人的,然後把他歸還給他的主人、任憑處置;主人如果要打就打,要殺就殺、是沒有話可以講的。
保羅自己就是一個這樣基督的奴僕、身上帶著那肉眼所不能見的耶穌的印記,所以他說人都不要攪擾我、我是絕對忠心於主人的;你們是要討厭我、是要恨我、我都是這樣了、因為我身上是有耶穌的印記、我是不能、也絕不會逃走的,我是永遠忠於主人的。
我們是否也帶著耶穌的印記呢?我們是否也是屬基督的呢?如果是、你曾逃走過或是開過小差嗎?每一次一個基督徒犯了罪或是沒有作主交待的工作、那就是開了小差或是逃走;當我們再回到主的面前時、主有因此責打我們或是給予更厲害的處分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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