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 星期一

對應毀謗的 (彼得前書2:12)

基督徒要有好行為,基督徒不要爭一時的榮辱,這是我們常常聽到的教導,為什麼呢?那是因為我們基督徒是有永恆觀的,我們知道這個世界只不過是暫時的、主在末世的時候將要再來,到那時所有的一切人都要向祂交帳;最終的審判是在於主,所以我們不要太在意他人的看法,這個看法就是來自今天的經文。
 
彼得前書2章:「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彼得在這裡提到了一個概念:基督徒自己要品行端正,當我們自己做得好,但是卻又有別人毁謗我們的時候,我們不必忙著與他們爭執,只要做好自己,他們日後自己用雙眼看到了我們所行出來的生活時,也不得不承認我們是做得好的;彼得所說的、其實也是根據主所說的,我們要作鹽作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但是很多基督徒卻不是如此,反而是受不得一點冤枉;人一但冤枉他了,他就要急斥白臉的和人爭辯。美其名是弄清楚真相、其實就是受不得委屈;雖然極力的想弄清楚真相,但是有些事它就是羅生門,一個事情從不同的角度看法、是不一定會有一樣的結果的。
 
所以他們爭爭吵吵,動了怒氣,用了激動的言語,就破壞了彼此的和睦。特別是當對方是個還沒有信主的外邦人時,當我們和他們針鋒相對,你一言我一語的夾纏爭辯的時候,我們事實上就是把自己、降到和對方同一個層次去,用他們的方式、他們的邏輯、他們的語言、去和那沒有神作為他們信仰的人爭辯。
 
彼得教導我們、在外邦人中更應當要品行端正、讓他們能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好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其實在外邦人當中有會幫我們的,當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雖然口頭上他們可能還是不會承認,但是到了那鑑察、審判的日子、在主的面前他們就沒有辦法再否認了;我們的神、耶和華是鑑察人心的,就算是我們的敵人也別無選擇的只能為我們作見證。
 
但若是我們若是沒能行出好行為、這些外邦人、就要作為我們自己羞辱的見證。他們可能也會因為因為我們,輕看所有的基督徒、甚至輕看基督教,那我們就成為在他們信仰的道路上、成為他們信基督的攔阻了,這當然不是主所樂見的了。
那我們該怎麼作?我們應該在為信仰作見證的道路上、繼續的爬高、活出基督徒應該有的聖潔生活來;外人的攻擊和毀謗,隨著我們高度的昇高、就根本觸及不了我們了。
 
以前有一個大型的教會,在開始建堂之初,曾經遭到附近居民的強烈反對,認為星期天增加的人潮車潮會給交通帶來很大的不便,所以表示不歡迎;但是那教會建成以後,星期天在那條路上開車的信徒們,反而成了那條街上最好的駕駛,比當地的居民都還更守規矩,禮讓車輛行人,環境整潔也保持得特別好;這個時候反而是附近的居民開始覺得不好意思,轉而稱讚這個教會的來到。
 
別人討厭我們、看我們不順眼是可以用辯論解決的嗎?不行的、那只會越辯越糟;但是反過來、我們做一個更好的自己,讓討厭我們、毀謗我們的人只能將他們的話收回、再也講不下去了,那才是最好的辦法;就算有些人他會背著良心、嘴硬到底的,到了審判的日子,他們也不得不這樣我們該得的榮耀歸給我們,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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