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

順服世上的權柄(彼得前書2:13 )

彼得前書2章:「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14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15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做神的僕人。 17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彼得先說了神在地上的子民要有好行為,要禁戒肉體的私慾等等;接下來他還說了,我們要順服地上掌權的,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掌權的臣宰;保羅在羅馬書13章中也曾這樣講過,但是我們又知道,在使徒行傳第4章中,使徒約翰和彼得在開始傳講耶穌基督時,被祭司及守殿官的人逮捕了, 官府、和大祭司亞那及該亞法等人審判他們;
 
在審判中,官長就禁止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使徒行傳第4:19-20)。而官長們在警告他們一番了以後,還是把他們釋放了;而當他們回到群眾當中之後;他們有沒有遵照官長的吩咐,不再傳講耶穌基督?
 
沒有,不但沒有聽從官長的話,當他們被放回來之後,他們傳講耶穌基督還更加火熱,一點都不在乎官長們的警告。 那麼當時不遵守官長吩咐的彼得、怎麼在寫彼得書信的時候、又要基督徒們在面對地上執政掌權的,這是不是說彼得言行不一啊?不是的。
 
不管是在羅馬書,或是在這裡,我們順服在上的執政掌權者,都是因為主的緣故;羅馬書中說權柄沒有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馬書 13:2) 在這裡說基督徒要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都是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統治者有了統治的權利,被統治者有了在其下的位份,那是主的心意和安排。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在高天之上、地上君王的寶座之上還有寶座;地上的權柄之上還有天上的權柄;地上統治權之上還有更高的統治權;然而就好像是我們常常忘記了神也是在我們生命中作王掌權一樣,統治者也會也有的時候,心裡剛硬、就違背了神的心意,倒行逆施作出的施政出來;

而基督徒當處在這種治權之下、要怎麼辦呢?神的心意還是會任憑他們橫行一段時間,在這階段當中,神的心意還是要我們忍耐、要我們順服,要我們尊敬那在上掌權者的;這就是這樣,但是也並不是毫無界限的,到了一個地步,執政掌權者居然直接和神的旨意直接相衝突時, 那神就會賜下特別的心意,要我們不在這些事上順服,但那不是一般的情況,需要有從神而來的特殊智慧和領受。

我知道早期以前有傳道人,在皮箱裡裝著很多聖經要進入中國,結果被抓到,我們可以說他是不順服在上掌權者,又犯了罪嗎?不是的。我們可以說他是犯了'法',既然被抓到就順服的、因為犯了法而受罰;付出代價;但是他並沒有犯'罪',因為那在政權之上的政權、說他是沒有罪的。

主耶穌也在羅馬政權下被定了刑罰,他順服的就了刑罰、付上了生命的代價;然而他並沒有犯罪,所以神就讓他從死的權炳下復活、四十天後再昇上高天,坐在至高者的右邊。

基督徒也是這樣,當我們為了神的國和神的義而領受特別的感動,去反抗執政掌權者時、我們也要預備付出代價,我們寧可付代價也要順服神的帶領;如果神的憐憫臨下來,我們或者能夠成全神所要我們為他作的工作;這就是基督徒要如何順服在上掌權的,更要順服我們的上帝,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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