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神的愛最難了解的、便是神的愛與神的命令的關係。在我們我們看來這是兩樣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情,我們既然用愛來對待對方、那就不需要下命令,如果需要下命令的,那就不是愛。這是人與人、上屬與下級之間、在選則愛與命令時、很少有相戶交纏的。
但是神的愛與神的命令卻是分不開的,在約翰福音中的14,15兩章記載了兩次主說到愛與命令、命令與愛的關係;第十四章講的是人若是愛神、就必守主的命令;不愛主的就不守主的命令;而在第十五章中講到了神的愛、當人遵守了主的命令、就會常在主的愛中;兩段經文分別如下。
約翰福音14章:「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約翰福音15章:「9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11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
約翰福音15章:「9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11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
看了這兩段經文、只知道神的命令與神的愛是不可分的。但我們很難明白為何是如此,和通常我們的理解正好相反。在打仗的時候、有時需要下很殘忍的命令,例如上層命令戰士們冒死衝鋒,或是死守一個據點直到最後一兵一卒;這種命令和愛扯不上太大的關係,下命令的人甚至都不認識受命令的人,這命令就是要戰士們、也就是人、為了戰術的需要去送死。
但是聖經裡在薩默爾記下23章有記載一個故事,大衛王有一次在跟非利士人對陣的時候,只是無心說了一句:很想喝在他記憶中、伯利恆城的城門旁邊水井裡的甜水。他無心所說的話卻讓他的侍衛聽到,三個侍衛就趁著夜色,穿過敵軍的陣地、到了水井旁邊,打了水帶回來要獻給大衛王喝;
這麼危險的事、這三個勇士甚至連命令都不需要、就悄沒聲的就去作了,那是因為他們對大衛的愛;而大衛知道了以後、卻不肯喝那個他原是很想喝的、但卻是歷經千難萬險才取回來的水;並且他說:這水就有如那三個勇士的血一般、我豈可喝呢?大衛的這種反應、也是因為愛。
以上的兩個例子,都是命令與愛並不相關的例子,但我們卻開始有點了解到、要怎麼樣、愛才會是與命令要是相連的?那就是除非那命令就是出於愛。我們知道:神就是愛、神的一切都是出於愛、神的命令也是出於愛、祂是因為愛我們、才給我們這所有的命令、而我們若愛祂、就要遵守祂的命令。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章5節就寫到:「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就好比叫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就是如此、約翰福音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我們若彼此相愛、人就也愛我們;神對我們的愛就藉著我們的彼此彰顯在我們的身上了。
我接下來的例子、可能有些人會覺得被冒犯、但我自己卻是甘之如飴的;我要用有愛的主人和其愛狗、來形容神與基督徒的關係;有一些從神來的命令,我們因為沒有永恆的高度而並不了解;但若那主人如果是愛狗的,發給狗兒的命令都是為了狗兒們好的;而狗兒因為愛主人的緣故,也就遵守主人的命令。
主人有時叫狗不要亂跑、不要隨便的撿地上的東西吃、以及不要一直亂叫、亂咬人,這些命令看起來都是限制狗兒自由的,狗也不明白為什麼不可以,牠們不懂得馬路上有開得很快的車子、掉在地上的東西可能已經壞掉而有毒了、亂叫會讓他人討厭、影響安寧的;所以這些命令都是為了狗好;而狗兒、因為愛主人的緣故、就遵守主人的吩咐、有時還會回頭看主人一眼、看到主人臉上滿意的表情,也就知足了。
我們要完整的明瞭神的愛,就一定要知道神的命令也都是出於愛,並且讓我們遵守它們,是和神與人的彼此相愛是分不開關係的。當初律法為什麼要賜給以色列人?就是讓他們成為有主人的了。如今我們也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我們也有了祂愛的命令、我們也要遵守、讓祂的心意得到滿足,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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