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一章5節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到了約翰一書四章16節時又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兩節經文,或是僅僅是開頭的那四個字、是被許多基督徒常常引用來討論神的經文。
我們在前面一篇文章中剛討論了、我們應該如何的認識神的公義、還有特別是慈愛。然而我發現許許多多的基督徒對神的認識是錯誤的,然後他們錯誤的引用經文、來支持他們錯誤的認識;例如當他們說"神就是愛"的時候,其實他們的意思是說:"這是我所知道的愛,那現在經文說神就是愛,所以神就應當像我所想像的那樣、會要來愛我"
難道我們可以這樣解經?有經文說神就是愛,又有經文說神就是光,所以愛就是光,可以這樣說嗎?當然不行,"愛就是光"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樣說只會使人更混亂、更錯誤而已。所以我們絕對不能這樣隨己意亂解經,因為 「強解經書、就是自取沉淪」(彼後3:16)
那麼我們要怎麼樣來看神就是愛、與神就是光這兩句經文呢?其實很簡單、使徒約翰是在說、你先認識神、那你就真認識什麼是光、什麼是愛,神就是光和愛的標準。神不是以後要愛我們、神已經愛了我們、當我們明白神的愛、然後我們住在神的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祂就住在我們的裡面。
這些住在、住在的還是很難明白的、簡單的說就是說我們要明白神的愛、那就是愛的標準,於是我們因為神先愛了我們、我們也要有愛、要有神的愛。話是這樣說的、但是主非常清楚明白、我們沒有辦法了解和認識什麼是神的愛,因此祂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13:34)
這句話顯明了人不知如何去愛,如果主只是說你們要彼此相愛、沒有後面的那一句;那麼愛吃臭豆腐的彼得、每天要煮臭豆腐給其他所有的門徒吃;而愛吃榴連的雅各要每天買榴連請大家吃;而愛吃納豆的約翰每天要煮納豆. . . 這樣子是彼此相愛嗎?還是彼此互相折磨呢?
如果我們以為去愛別人就是要給人家最好的、所以才會有以上的各種情節;但問題是:你認為最好的、需要的、不見得是人認為最好的。我認識許多長輩常常要後輩多吃飯、多吃有營養的、要吃吃吃;但是年輕的、特別是姐妹都想保持好身材、不想多吃、因此常常一幕又一幕的勸吃、推辭、每天都在上演。
主知道我們不懂怎樣去愛人,因此他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就要怎樣彼此相愛」;聖經記載一次主幫眾門徒洗腳;但是沒有記載主每天晚上幫門徒蓋被子。其實主愛護每一個門徒的靈魂、更勝過愛照顧他們的身體(在我眼中,主也不是特別保養顧惜祂自己的身體、祂常常禁食禱告。)
但是主待門徒是永遠溫柔的、不計較他們的過犯、為他們每一個人禱告、為他們將來的事工禱告、為他們的成就歡喜;還將自己的權柄、甚至平安都賜給他們。當猶大帶著大祭司的人來抓拿人的時候,主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18:8)主就用這一句話、讓大祭司的手下放了眾門徒,沒有讓門徒為祂拚命爭鬥、這就是主的愛。
約翰明白了主是如何的愛我們、因此他就寫下:「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16),他是真正明白主的愛的門徒。
各位弟兄姐妹,透過我們的主在地上的言行、我們可以開始明白「神就是愛」到底是什麼意思了吧?就是祂寧願捨了自己的生命、也要讓我們得著生命。因此我們也要學習主、作祂所要作的、也就是不要辜負主的愛、努力去得著那祂要我們得著的;同時、也用相同的愛去愛我們的弟兄姐妹、幫助他們得著那最後的、極大極美的獎賞;感謝讚美主、你就是那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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