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五章:「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13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在這兩節中,保羅使用了一個神國度權柄的概念,這是之前在我們這裡比較少的概念,現在我就藉此機會將之講清楚了;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有其權柄、而權柄的總來源是神,祂是那創造萬有的,所有被造之物都要服在權柄之下;就算是魔鬼撒旦也是在神的權柄之下,只是它現在背逆、不肯服於這權柄、但將來有一天它也必要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我們人活在世間,我們自以為自己有自己的權柄,其實不然,不管我們自己願意不願意,神早已將我們部分的權柄交於一切管理我們的、如父母、如同在上執政掌權的人手中;當我們去上學、父母就將部分的權柄交在老師的手中、我們也就要聽從老師的話;
我還記得在我小的時候,我母親帶我到學校去,小學的我記不清楚了,國中時我還記得;她就對我的國中老師說:如果我兒子不乖,請老師你要好好的管教他,如果他犯了錯或是不用功,請老師管教,甚至是罰他打他都可以,再不行就通知我們,我們來管教;從那一天開始、我就知道我的老師對我也是有權柄的,也真的挨過她的板子、但也不敢有怨言,因為我父將這權柄交給她。
我們是神所造、但始祖亞當犯了罪、我們就在這世上為人、同時因為我們也犯了罪、我們就有權柄在罪的手中,而罪的權柄是在撒旦的手中。撒旦、它就是這世界的王,在地上掌權的;只要世人是有罪的、撒旦就有我們的權柄;而我們知道、所有的人本來都是有罪的、都伏在罪的手下。
直到耶穌基督為了我們而死、付上了自己生命的代價、將我們的權柄從撒旦的手中買贖回來;我比較不喜歡用中文中這個"買"字,好像是主耶穌跟魔鬼做生意似的;經文中用買字的時候其實都是比喻,其實那就是付上了代價,奪取回來的;對我們而言、就是主耶穌救贖了一切信祂的人,因此我們的權柄自然在主的手中。
權柄在主的手中,主自然也有權用管家來管理家僕,因此我們的有些權柄是在教會的手中、是在牧者的手中;教會和牧者可以有權柄來教訓我們、有權柄決定是否接納與接待一個神的羊;當然若是牧者胡亂判斷,他就要自己對主負責;當然也不是說只要是牧者就對基督徒有權柄、只有神可以安排我們權柄的歸屬。
所以保羅在羅馬書14: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從這條經文、我們就知道有別人的僕人、我們並無權柄在他們身上;我們也有我們的權柄;而所有一切權柄的來源就是神。(連子的權柄都是父賜的。馬太福音28: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這就是為什麼教外的人不歸我們審判、他們不接受救贖,主就任憑他們偏行己路,因此他們的權柄不歸我們;或者他們將來或屬主,我們不知道;或者他們要一輩子硬心到死,我們也沒辦法;如果連神都任憑他們了,那我們自然不用管他們了,但他們將來自有審判他們的,他們的罪行就與我們無關;
只是教會內的人歸教會的權柄管轄,若是教會內有人惡心不改,罪行屢勸屢犯,教會就可以行使教會的權柄、可以把他們趕出教會,好讓其他的弟兄姐妹警惕,也不讓教外的人輕看神的教會;主若許可、他就被交在魔鬼的手中,直到他悔改、或是直到那一天來到,他們也要被神審判。
感謝讚美主,我們的權柄是在你的手中,你是滿有恩慈憐憫、又厚賜尋求你的人,你必不虧待我們、你還指明那更美好的盼望給我們、我們都願在你的手中、一生一世順服你,遵行你的旨意,感謝讚美主、也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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