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教會內的紛爭(哥林多前書6:1)

哥林多前書六章:「 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哥林多教會的問題真的很多,保羅前面講了分黨的、淫亂的、自高自大的、現在還有和弟兄起紛爭後,將弟兄告到官裡面去的,我不禁在想,這個哥林多的教會到底是多大的教會、有多少人呢?如果教會是很大的話,例如說幾千人、教友之間發生什麼事牧師不一定會知道,更不用說傳到外地的長老耳中了。
 
如果說教會只有兩三百人,那在這麼小的教會內,不但有人將這許多的問題都犯全了,而且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怎麼能夠就結黨、又將弟兄告到官裡去呢?所以我想這是一個中形的教會,數百人左右;并從這裡我們可以見到人的本性是壞的、就算是信主得救也不是一下子就將人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解決的,一定還需要真理的教導,人需要指引。
 
主耶穌也講過弟兄間不同意見、甚至是不和要如何處理,經文我們之前講過、就在馬太福音18章15-17節,可見教會間的弟兄姐妹確實有可能會有相處不和睦的時候,但是那都是可以處理的,處理的原則有三:一是求真講理、不用避諱,二是有錯的一方可以改過,三是改過來以後、大家要結納。
 
馬太福音18章:「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保羅就著哥林多教會的情況發表意見:怎麼會連弟兄姐妹間的爭執都搞不定?有什麼事不能夠雙方好好地說清楚講明白,就算雙方一時因為情緒的問題說不清楚,還有教會的人可以調解啊,怎麼會搞到要在不信主的外邦人面前,也就是不義之人的面前求裁判呢?而不是在教會眾聖徒之前求裁判呢?
 
保羅在這裡用了一個對比的比較,他說聖徒在末後是要審判世界的、也是可以審判天使的;那保羅是根據什麼說的呢?或是聖靈還有什麼類似的啟示呢?因為聖經所記載的都是真實的,一間真實的事必有脈絡可循,保羅在提摩太後書 2:12也說過:「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使徒約翰在啟示錄 20:4寫到:「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不管說我們將來與基督同作王、現在我們的位份為何,但弟兄姐妹們難道真的會覺得、教會的裁判會不如外邦人法官的判來的更有理,更合乎神的心意嗎?如果你不這樣想、那麼不是你所看的教會沒有活出基督的期盼來、另一種可能就是你對教會還充滿了不信任,例如相信教會中的長老牧師會偏頗自己人;那可能就真的要好好檢討,到底是哪裡偏差了。
 
在我這個部落格開始的時候,剛好是柴玲和遠志明的事件鬧的沸沸揚揚的時候,柴玲就不服調解的過程;我們外人就只當是看了一場羅生門,看來雙方都很需要檢討;調解的固然沒有盡心,柴玲要求的道歉也不容易達成,這就是一個失敗的例子。後來事情鬧的很大,我想雙方都很後悔了,遠志明的服事也不再像以往了,願上帝憐憫。
 
紛爭調解、再怎麼說都是亡羊補牢,最好的還是不要有紛爭,願上帝賜福給我們,避免弟兄姊妹間的粉爭,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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