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要在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6:18)

哥林多前書六章「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這裡的頭幾節經文也是明白易懂的,主在地上傳道時、就也曾重申(他先啟示後再自己引用)創世紀2:24的經文「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保羅則從這裡看見身體的聯合與靈裡的聯合,並從這裡看出來、在眾罪之中、淫行是得罪自己身子的。
 
其它的罪行、往往是人的靈在犯罪、如憎惡、妒忌、苦毒等等,和肉體不一定有關系,也就是說在身體之外;還有就是人的肉體有需要、靈控制不住、肉體與靈一起縱慾去犯罪,例如酗酒、貪食等等、也是先有肉體的需要的成份在裡面;唯有淫行、是靈先開始犯罪、再拉著身體一起去犯罪、是人的靈去得罪身體的犯罪。
 
保羅又對基督徒說,豈不知你們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嗎?是的、自從聖靈賜下之後、降於我們身上之後,我們的身體除了我們自己的靈以外,也是聖靈的居所了,聖靈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當我們的靈裡犯罪、又得罪我們的身體的時候、就是也得罪了神的殿了。
 
我們受聖靈、乃是我們心甘情願的請聖靈來作我們的主的,並不是我們好像打電腦遊戲那樣、像是得著一樣裝備那樣,可以從聖靈那裡得著這個那個能力、讓我們可以說方言、得著醫治得恩膏、又可以保障我們不受那惡者的侵犯,可以趕鬼、行異能;是的、聖靈是會賜給我們能力、但是我們不可看聖靈是一項附屬物件,我們乃是請祂來作我們的主。
 
當主耶穌以重價將我們買贖回來之候、我們不再是想要犯罪就有自由的去犯罪的人了,我們乃是有主的人了;我們生活要好像是請了老闆在旁邊監督的工人一樣,我們有不明白的地方當然可以隨時請教、我們作事的時候應當恭恭敬敬的、好像是作給主看的一樣(事實上、聖靈也是真的在考察我們);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再像無主的魂魄那樣、再肆意犯罪了,我們現在是有主的了。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但是許多的基督徒並不了解這一點,還以為除了自己、就沒有其它的主人似的、可以完全自己作自的主、然後是主賜聖靈來配合我們,給我們這個、給我們那個,最後當我們無法再使用和擁有我們的身體的時候,也就是不得不離世的時候,這時候聖靈最好再給我永生,只可惜並不是這樣的。
 
主耶穌說:「24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章)一個不肯把自己的生命的主權交給聖靈的基督徒,必定到最後是什麼也得不著的。
 
不止是我們的身體、我們的整個人的靈和身體都是屬主的了;在人都看得見的身體上面、基督徒須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自己的身體,一方面消極地逃避淫行,不受罪的玷污,也不讓主名受羞辱;一方面則積極地藉著身體來榮耀神,讓人都看到、我們是有主的榮光在我們裡面的,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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