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六章:「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其實這幾節經文都不需要特別解釋了、不是嗎?這裡經文很直白、那就是說人如果不義,例如是淫亂、拜偶像的,偷竊、貪婪、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可能需要補充的是、這些是在當時列舉的不義之行,到了今日、我們應該以時代的意義來解釋;例如在當時說醉酒的,那麼今日還要加上磕藥的、是不是?
當時說貪婪的、可能就是作生意偷斤減兩那樣簡單而已;然而今日有很多工作、或許看起來高尚,例如炒股、倒賣、期貨交易等等,它們的本性就是貪婪的;我們當然不能說所有從事那些職業的人都是貪婪的,但是確實許多工作若是不貪婪就作不好、作不大;這樣變成從事那些營生的人在每日的工作當中都要受到很大的試探。
我們要仔細思考這些不義之行、不要去作,就算是已經信主得救之後、也不可去犯這些不義之行、在下面會好好的解釋。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的確、有些人信主前確實就是生活在罪中的,但現在也信主了,從前這樣、那就表示現在不應該這樣了;我們信主後就不該再有這些不義之行了。
基督徒信主之後當遠離一切淫亂之行為、為了要防止這種事的發生、我覺得應當先避開可能讓我們產生邪念的地方、聲色場所都不要去;為了避免醉酒和貪婪、酒場和賭博的地方當然也不能去;如果是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需得去、那也要潔身自好(那是多不容易啊),或者該考慮這工作到底適不適合你。人生是短暫的,工作更是暫時的,我們不當為了糊口飯吃、就置我們的靈魂於危險。
我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神的靈、也就是聖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既然洗淨了、我們當然不再輕易的再去弄髒;要知道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潔淨、可是付上了寶血的代價的;有耶穌基督的寶血、再加上聖靈的工作才使我們得以潔淨、我們不可小看這工程、我們更應當為此好好的保守己身。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如果我們或是有我們認識的人、今天還在這種不義行為的惡習當中的、甚至是上癮者;我們要知道藉著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是可以幫助我們脫離那捆綁的;而且自古以來、從兩千年前保羅那時代就有這樣的例子。到今天教會中也有各種各樣的例子;有戒嫖的、戒酒的、戒菸的、戒賭的、甚至還有戒毒成功的、這些的確是不容易的、但是那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名、都是可以作到的。
這就是「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的正確解釋(腓力比書4:13);稅吏撒該碰到耶穌就悔改了、不但不再貪財了、還把家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去幫助他們;如果撒該都能作到這樣,散盡一半的家財來顯示悔改、那我們也一定可以作到戒除某些不好的習慣之惡習,保守我們的身體與心靈。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這樣就是救恩;有救恩不代表我們可以過以前一樣的生活、這也並不是新律法、此處所列的也只不過是個最低的不可作的標準;下面要講凡事都可行的道理、但是惡是一定不可再作了;願神保守我們、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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