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哥林多前10:20)

哥林多前書十章:「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份嗎? 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以色列人獻祭是將動物宰殺在祭壇上,某些祭法是要將祭肉燒盡、但有些祭法例如贖衍祭以及平安祭、它們的祭肉是可以吃的;贖衍祭的祭肉是給祭司中的男丁吃的、平安祭的祭肉是給民眾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這其中還有一些繁瑣的規矩,但是吃這祭物的人、總是不外和這個祭有關係、不是嗎?
 
外邦人的祭和祭品、那就有各種的不同的規矩了、我們不能一一的討論、我們在這裡也不是討論那些東西;亞洲地區民間信仰盛行、如果一家人當中只有一個基督徒、而家人是拜民間信仰的、那在每個月拜拜的那一、兩天,全家人都會先吃用來獻祭的祭物,這是很常見的現象;
 
在那一兩天中、家中唯一的基督徒要怎麼吃飯、能不能夠吃在祭壇上擺過的食物、這對某些基督徒來說就是非常實際的問題了;保羅在第八章中說我們不用怕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但是在這一章中所說的意思又是要我們不要吃祭偶像之物、那這兩處的教導是否有矛盾呢?
 
其實沒有、保羅所說的是、食物在祭過偶像之後並不會就會因此而變得不潔淨、我們不用因為懼怕而變得不敢吃、尤其是在哥林多那樣的城市、差不多所有的商家在將東西拿出來賣之前、都祭過鬼神;這些的舉動可能在如今的泰國或是某些地區、到了今天還是如此;
 
但是上過祭壇的食物、在那些拜的人的觀念中、那就是給那鬼神的食物,保羅在這裡是說他不願意我們和鬼有所相交;好比我們出去跟人在一個桌子上吃飯是同一個概念,如果你是當警察的或是政府官員的,你會不會願意跟當流氓或黑社會的在同一個桌子上吃飯呢?然後有記者一報導出來、人就說那是黑白兩道勾結。
 
保羅說的很清楚、外邦人所獻的祭的乃是祭鬼,他這樣講並不是要我們去將釋迦牟尼、媽祖或是關公等人當作是鬼;他們是有歷史記載、在歷史當中真實存在過的人,我們不好說他們是鬼。但是當民間的信徒、將他們的形象雕刻成偶像、再拿去祭拜,那個性質就變了。
 
當人一旦開始對一塊石頭或是木頭、開始敬拜的時候,有的時候甚至不一定得是一個像、那就會有鬼、而並不是歷史中原來那個人的靈魂、就會跑到那個石頭或是木頭上、並附在上面,好享受人的敬拜,所以保羅說他們是在祭鬼。
 
但是我看到有的牧師用電鋸將佛像鋸成兩半、請問這樣作能否將那裡面的鬼也鋸成兩半呢?當然不行、當人不再拜那個偶像時、那鬼早就跑掉了,鬼是詭詐的、鬼又不傻,他這樣作只不過是在鋸一塊木頭而已、而且可能是在傷害某些人的感情、造成日後其他基督徒傳福音的阻礙、因為還沒有機會說上話、就先對立上了。
 
我們不用去怕一塊石頭或是木頭,但是我們也不願意和鬼在同一張桌子上吃飯,因此對於在外邦人祭壇上的食物,雖然那些食物也不能傷害我們,基督徒應該是不屑去碰它們的,因為那就好像與鬼在一起吃飯是一樣的意思。所以我們不吃,並不是表示我們怕,而是我們表明我們是不屑與鬼在一張桌子上吃飯,如此而已;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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