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和他人傳福音的時候、不管我們怎麼去解釋、對方都無法相信?或者是和別人解釋為什麼我們要每週花那麼多時間在教會的活動、小組的活動上;如果再告訴他們、你一個月奉獻多少錢出去、那他們一定覺得你是瘋了,如果你有過這種經驗、那我要告訴你,你並不孤單;如果你是基督徒又從來沒有這種經驗、那你必定是傳福音太不努力了。
我們所傳的道理,並不是世人都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發覺你周邊的非基督徒朋友、並不會覺得你和他們有什麼不同,那麼你很可能是、並沒有活出一個基督徒的生命出來;你是否曾經拒絕過你老闆要求你在主日來加班?是否拒絕過同事們在一起玩算命的遊戲?是否在大家夥一起聚餐時、勇敢的作餐前禱告?
還是你從來不能勇敢的宣告你的信仰、和世人的和睦相處要重要性要超過我們和主的關係?這是個你我、每個基督徒都該問自己的問題,我們有沒有活出一個基督徒該有的樣式?勇敢的和世人宣告宣告我們和主的關係、勇敢的宣告我們和他們的不同。
路加福音12章、主自己告訴我們的話:「8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這就是說如果我們不能勇敢的承認我們的信仰,那麼主在末後審判時、到那時人子要和使者一同的榮耀降臨,祂也不會認我們。
即使我們向人質傳福音時遇到嘲笑、即使我們堅持要過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而不被世人理解、我們也應堅信、深知我所信的是誰。現在的社會雖然是比以前要好、至少人在表面上說人人有宗教自由;但是在由禮貌所堆積出來的謊言後面、人是笑我們是傻的。
當我們真的活出基督徒該有的生活和生命時,有文化的人會在口中說尊重、沒有文化的人就會用自以為是的幽默就會在那裡冷嘲熱諷;保羅有一段話是說不肯信基督的猶太人的,今天事實上也同樣適用在許多人的身上;哥林多後書 4: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我們都應該很清楚,我們自己當初也同樣是那樣的眼瞎;我自己都嘲諷過基督徒,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台大碩士,年輕、自以為是、自認了不起的看不起那些信耶穌愛耶穌的人;還驕傲的認為只有愚蠢的人才會花時間和金錢、在那種又沒回報、又沒有實際證明的活動上面;其實是我自己轄了心眼。
現在主就要我為以往所作的事付上代價、祂要我努力的擺上,就算在遭受人的冷嘲熱諷時也不能發火,因為如今是該輪到我的時候了;所以說主真的是公平公義的、欠福音的債就應該要還上;而我還感謝祂能讓我有這個機會來還,感謝主如今開了我的心眼。
你們還欠福音的債嗎?當初曾經受過福音的好處、現在有把這個好處再帶給別人嗎?還是你只是高興自己已經得救、那就一切都已經滿足了?我要奉主的名對這樣的人說、基督徒真的是不能這樣作,點著的燈是不能放在斗底下的、築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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