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 星期三

婦女在會中講話要受節制(林前14:34)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35 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37 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聖經裡為什麼要有這幾節經文?保羅為什麼要寫下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這樣的一句在今天看起來很不合理的經文?真的是讓人很難接受、對吧?於是就有各種的解經,有講那是時代的特殊背景的,也有講保羅在寫34/35兩節時、是引用哥林多的信徒寫給他的信中的句子,不是他自己的原話。
 
先來說後面的那一種講法,讚成者會說因為是當時沒有標點符號,所以沒有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那是引用句;其實這種說法是大大的錯誤,正是因為當時沒有標點符號,所以我們的使徒保羅在寫這種引用句時,都會很嚴僅的用文字表達明白;例如他很常寫:"正如經上所記";然而保羅在這裡並沒有寫下、正如你們的信上所寫的。所以這種說法是不可靠的。
 
再說先提到時代背景說、因為保羅在37節中將主的命令給抬了出來,我們就應該知道這不會是一個時代背景的特殊命令,因為我們的主是超越時代的、不是嗎?只是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什麼是主超時代、超文化、超種族的命令,不要輕易的得出結論。
 
在這一點上、和合本的翻譯並沒有給我們幫上什麼忙,反而引起了一些誤解,所以讓我們先除掉一些誤解;有人以為34節中所翻出的聖徒的眾教會是指耶路撒冷的教會,因而大作文章;其實保羅在希臘文的原文中並沒有提到"聖徒的",英文版和中文標準本就沒有提到、只是複數的眾教會。
 
再來是和合本在34節中用了:"因為"不准她們講話,這樣的翻譯也有很大的問題,讀到的人都會以為不准女人講話是一定的,是不更改的,但是其實並不是如此。原文寫的是"沒有允許",如果我自己來照原文來翻譯第34節的前半段,我會這樣翻:"在(眾)教會中,婦女沒有得到允許、就該閉口不言"。這樣是不是就合理多了?
 
主其實並沒有命令婦女在教會中不可說話,但是主真是有一個命令,是不可改變的,那就是34節的後半段所寫的:"女人總要順服、如同律法中所說的那樣";如果這兩點沒有搞清楚、結果就是華人教會在解釋這幾節經文時充滿歧異、莫衷一是的原因了。
 
保羅原先是一個法利賽人,他很清楚在摩西的律法當中、並沒有禁止女人在會堂中講話這樣的一條,猶太人差不多是在主前四百年時才把這樣的一條加入他們的"傳統",主張我們在基督裡要得自由的保羅、不可能要我們再回去擁抱這樣的一個規條;
 
但是妻子要順服丈夫、則是使徒保羅一直主張的,在本書11章,以弗所書,提摩太前書,還有多部書信中都提到;當然最早是在創世記3:16節、耶和華對夏娃所說的:「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因此保羅才在這裡寫了:女人(妻子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
 
在這一篇當中再解釋了「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那就完滿了;後面36節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一定要和這句話連在一起才解釋的通順;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教會要由婦女來傳遞神的話、那對那個教會的弟兄們是一種侮辱,表示弟兄們都沒辦法領受神的話。
 
如果弟兄和姐妹都領受了神的話,那麼再加上"女人總要順服"、這個來自主的命令,應該是由誰來傳達這個話語呢?當然應該是由弟兄了。這就是這數節的經文要傳達的意思;我們這一篇就先講到這裡,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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