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死亡和罪的權勢(林前15:55)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57 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這句話是出自何西阿書 13:14來自耶和華的話:「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這就是神的權柄和能力要高於死亡之上。
 
世界上所有的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共通點、不是嗎?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死,雖然早晚會有不同,但是人人都會死,死是人類,不、是萬物共通的結局。不論你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富貴是貧窮,每一個人都會死,這是最公平的了。
 
我有幾次和一些國中的孩子在一起、和他們講到死亡、從他們的臉上表情我可以看出來, 死對他們是很遙遠,有點可怕和神秘、但卻是沒有清楚概念的一件事情;當這個談話的年齡層漸高,人對死也就越熟悉,也越能接受、甚至是已經準備來接受的一件事情。
 
我們本來離死遙遠、但在不知不覺當中、就慢慢的離死越來越近,我們也知道挣扎沒有用、逃也逃不了,於是我們選擇慢慢的接受它;我告訴你、差不多每一個人都是這樣的,除非是某些年紀輕輕就突然死亡的那些人,他們也是逃不了,只是他們少了一個逐漸接受的過程;
 
沒有例外、每一個人在死亡面前都是要低頭的、不管你的本領再大、權勢濤天,就算你貴為皇帝、征服天下的亞歷山大大帝,也一樣要在死亡面前、不甘心的低下頭來;所以聖經裏、是用第二人稱來稱死亡,是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死、原來是有權勢高過人的,死、好像是有毒鉤可以鉤住人,讓人無法逃離,氣力漸漸衰微以至於死;這就是人人在死亡的面前終必低頭的景況,好生動的描寫;那麼什麼是死的毒鉤呢、用來鉤住人以至於死的,原來就是罪,當人犯了罪、就好像是魚咬了餌之後就上了鉤、就再也沒有辦法自己脫鉤;
 
何況人繼續犯罪、一直犯罪、那就有更多的鉤給鉤上來了,好像是在流刺網之中的魚、更是無法挣拖。這樣我們了解、但是下一句更難解釋「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怎麼又罪的權勢是來自律法呢?律法不是出於神嗎?難道死的毒鉤是神所賜給它的?
 
不能這樣解釋,保羅另外在羅馬書第七章對這個有更近一步的解釋「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到底先有罪還是先有律法?是先有殺人還是先有誡命叫我們「不可殺人」;該隱殺亞伯遠在摩西頒下律法之先,所以該隱確實不知道殺人是罪,那麼罪在該隱的身上也沒有什麼權勢,神只是對該隱說他要從地受咒詛、地不再給他效力,他也必要飄盪在地上(也就是說他不能種植、乃要遊牧)這是被記在創世記第四章的。
 
在創世記第四章中的罪、也是一個活物,神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的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世記4:7)人本來是可以制服罪的,但是當律法賜下後,罪就有了權勢,而藉著這個權勢,罪就能多方的在我們裡面引誘我們犯罪、再藉著這個權勢制服人。
 
但是律法的賜下的目的、卻不是要給罪當權勢的;而是要給我們認清罪、好避開罪、遠離過犯,只是到最後、是人無能的落在罪的權勢中、被死亡的毒鉤給鉤住了。但這就是人的下場與節局嗎?好在不是。保羅說:「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綜合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所言的,原來我們真的除了必死以外、是真的還有一條活路的,保羅知道,彼得知道,後代千千萬萬的人、還有我也知道,也都信,都正走在那條道路上、要在死了以後再活過來、並且以後不再死亡;那條路就是耶穌基督,是我們得勝死亡的道路,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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