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二章:「 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18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前面說到十字架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這本有怨仇的兩造、可以重新歸為一體,那當然也就是和好了;但是16節還有另外的半句話我們還沒有解釋、那就是說:藉著十字架,使得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後、所成為的那新的一體、又得以與神和好了。
既然談到和好、那麼便一定是雙方之間先有冤仇的存在,那麼為什麼人與神之間會有冤仇存在呢?人不是神所造的嗎?為何被造的人不是感激神、而是會和神有冤仇的存在?是誰的錯呢?又是什麼樣的冤仇、使得神與人之間這樣千百年之間一直不能和好呢?
在講到原因之前、我們可以看到人世間真的是仇恨神的,有無神論者堅決否認神的存在、每次我們去傳福音、還沒耽誤到別人一分鐘的時間、人聽出我們是要傳福音的,就一臉不耐煩的橙色;但是若是我們跑去跟他們聊經濟的走向,聊汽油會不會漲價,連完全不認識的人都可以輕易的聊上10幾分鐘。
人之所以仇恨神,是因為人達不到神造人在時給人設立的標準,一個不難遵守的小命令「這園中所有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唯獨那顆分別善惡樹上所結的果子你不可吃。」,就這樣一個小要求、人都還受了蛇的挑撥而犯了這唯一的誡命,而蛇用來挑撥的手法竟是:"你吃了以後便可以明白善惡、和神一樣"。
想要和神一樣、那就是撒旦被從高天之上被推下來的同一原因,撒旦成為背叛者、挑撥者、和控告者;人因為犯罪之後被逐出伊甸園後、也想著要建出一座巴別塔、可以到達天上、可以為自己立名;這些不具備條件、卻想與神齊平的想法、最終就成為對神的仇恨。
我們出去傳教講出神的真理、聖潔、公義和良善,不知不覺當中就惹動人的怒氣;猶太人聽見耶穌基督講出天上的真理,他們就想要殺他;這些就是人仇恨神的真實原因,是因為我們不夠好、又想能夠像神那樣;我們有了罪債、又不想讓人指出我們的過犯罪孽。
我們有了罪、卻又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以便可以尋求去到神的面前,反而繼續的留在罪惡過犯中間,這就是人無法自救的景況;然而、神不計較人的無力悔改、出於他的慈愛和憐憫,他就主動的差遣他的獨生愛子來到人間、為人解決罪的問題;這就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所寫的:
「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於是藉著基督耶穌的擺上、神羔羊的獻祭,使人的罪歸在他的身上,於是人終於可以披著無罪的外袍、站立在神的面前領受恩典;耶穌基督並將天上的道啟示給了我們,讓我們得以認識神的道,他也也為我們開了一條又真又活的道路、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並可以回到神的那裡去,這就是保羅這節經文的意思;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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