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神叫基督復活、也叫我們活過來(弗2:5 二)

以弗所書一章的最後、第20節就寫到:「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這是說神可以叫基督復活;接下來的第二章第一節又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第五節開始又說「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本乎恩。6 他有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這三節經文講的就是神復活的大能;神的大能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又說神讓我們從罪犯中復活,還說是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就是讓我們得救的恩典;問題是:那我們得救了嗎?如果我們真的得救了、那我們就應該也是從過犯罪惡之中活過來了。
 
第5、6兩節事實上是講到兩種復活、第一種是靈性上的復活,保羅說那就是我們得救的復活;另一種是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那是以後主再來時、我們會有肉身的復活;不管是哪一種復活、都是神用大能大力所行出來的結果;
 
不是神的小能小力、而是大能大力;得救是一個靈裡的復活,而復活不是一件小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無法自己讓自己從過犯罪惡之中復活過來;同時、復活也絕對不會是無感的,一個從死中活過來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曾經是死的;特別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復活重生在基督耶穌裡的基督徒;
 
一個重生的人、一定能夠清楚的明白自己從前死在過犯罪惡中時、和現在是有多麼大的不同;現在有許多教會、許多牧者一開口就稱弟兄姐妹是重生得救的,他們會說你認識耶穌基督、又肯受洗,那你就是重生得救的了,他們從來不關心弟兄姐妹是否明白自己以往是怎樣死在過犯罪惡中,是否是真的重生了;
 
於是有許多基督徒、自己以為自己是重生得救的,但是又從來不明白、從前自己除了不認識耶穌是神之外、是還怎麼樣過著在過犯罪惡中的生活;而在事實上、現在所過的生活、除了週日上上教會以外、和以往的生活也無多大的差別;過去怎麼樣的對帶自己和別人,如今還是如何的對待自己和別人;
 
如果我們自己說自己是基督徒,是和耶穌基督同釘十架、又和耶穌基督一起復活;這該是個多麼大的變化啊?我們常常這樣的隨著教會裡的人講這些類似口號的話、我們講著講著、連自己都完全相信了、不再自我檢視和自省了,如果再沒有人提醒、那可就是如同死了的一般,毫無知覺;
 
一個人的衣服在胸前有大片的髒污、縱使一時半會之間換不了、還可以用手遮一下、還總是會想著要趕快找個地方可以將這一身衣服換下來;最怕的是這個人的髒汙是在背後、然後他自己是既沒感覺也不知道,也沒有人告訴他實情,走到哪裡都被人恥笑;
 
各位弟兄姐妹、我們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也不是出於行為;但是得救之人不可能沒有感覺、生命沒有變化,如果基督信仰和教會活動、只不過是我們生活中的眾多行為和活動中的一環,並沒有深刻入骨的感覺,和恍如隔世的變化,那麼我們可能並還沒有重生。
 
沒有重生、那麼能夠算是得救嗎?有的牧者常告訴信徒:你們因信基督已經有得救的地位、正在得勝的道路上努力;這種話聽一年兩年還可以,如果聽了五年十年還是一成不變,甚至過了十幾二十年還是如此的話,那麼我們是真的應該為自己著急和考量一下了;求主看顧我們的弟兄姊妹、引領我們,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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