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三章:「1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做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 2 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 3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4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
保羅在寫完基督的十字架使信徒之間、人與人和好,人與神之間和好之後,就開始想要為信徒祈禱,這裡在第三章的一開始,就寫著:因此、我保羅替你們祈禱;但是這個禱告一直到本章14節才真正的開始,在這個禱告之前、保羅先開始介紹自己的資格,於是有了從第2節到第14節的經文。
我們是否可以接受他人的代禱呢?可以的、但是也不要隨便的接受他人的代禱,可以請靈命告,和我們同領受一靈、有相同看見的信徒為我們禱告;例如我在這次失業之前的三個月、也就是2017年聖誕節前數週,就已經開始持續禱告尋求神為我開門、使我能夠全時間的能夠事奉神;在這樣的禱告數個月之後失業、我其實就認為這是神願意讓我全時間事奉他的時機;
但是到了小組之中時、組中的姐妹雖然聽了我所講的看見,差不多無一例外的都為我禱告能夠盡快的找到一個新的工作;她這樣的禱告、但我在心中卻不能阿門,如此的禱告就沒有什麼作用;主告訴我們:「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馬太18:19)
因此禱告要有功效、一定是要禱告的人都要同作合神的心意的禱告、才可能在地上能夠有兩個人真正同心合意的禱告。如果禱告的人都是按人意己意在禱告、那麼這種禱告神就不願意垂聽。在聖經中曾有提到神願意聽什麼樣的人、所作的什麼樣的禱告。
歷代志下七章「14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這是少數關於什麼樣的禱告神樂意垂聽並且應許的經文,整節的經文都很重要,但是因應今日要講的章節,這其中有幾個詞我們應該要注意:第一就是自卑、也就是謙卑;第二是尋求神的面;一個謙卑又尋求神的面的人、是不會在禱告時高舉自己的意念而忽略神的心意的;我們尋求神的面、就是要看看神所關心的事,神所想的是什麼,自然、我們就會按照神的心意來禱告。
如果我們讓人為我們代求,我們不是要找在教中位高權重的牧師、長老,或是執事;我們卻是要找那些尋求神、順服神的基督徒,當然這些人當中、也不排除有人是已經當了牧師、長老,或是執事的,所以我在前面所說的並非是要特別排除牧師、長老,或是執事,而是說不以那些職分為標準,而是看他們尋求神的態度;
保羅在這裡要為眾聖徒禱告、當然保羅是使徒,而所有凡是親身經歷過主的門徒們裡面、特別是使徒、都是謙卑、尋求神面,悔轉自己惡行的人;保羅在第一章當中已經就自我介紹過他是使徒,在這裡他再度介紹自己時、便不再使用使徒的名分、而是用另外的一個名分;
是什麼名分呢?是使用一個囚徒的名份,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我們如果要找人陳情,比如說要找縣長或是部長、院長去陳情,我們可能會去找一個立法委員,或者至少也要找一個議員來去為我們陳情;我們不會去找一個通輯犯或是自己已經是官司纏身的人來去陳情,但是保羅卻絲毫不以自己的身分為恥,反而清楚的寫出來自己是被囚的,這是為什麼呢,我們要下一篇再來詳述,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於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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