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4章:「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這一節的經文就成了基督教裏面、不要彼此批評別的教會的重要指引;我們不要論斷他人、也不要去論斷其他人的僕人;關於不要論斷人,這也是主在登山寶訓、馬太福音第七章所明白教導的:
「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3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那麼就造成了一個小問題:如果有其他的傳道人、傳錯誤的道,我們可不可以批評?批評了、是不是就犯了論斷罪?那如果不批評也不管、是不是就看著許多的弟兄姐妹走錯路?我相信這對於許多的弟兄姊妹、也留下了疑惑,或許將來這裡的弟兄姊妹、也有機會出去事奉、帶領羊群,那將來該怎麼做呢?
我必需先坦承,我雖然明白這些道理、在早年確實也犯過論斷的罪、那我也已經懺悔了、相信主也會原諒我的;但是我們不能老是犯了罪再求原諒,在這幾年來,在我的心中有一把非常明白的尺,什麼是論斷,什麼是教導,那是一定要分得清清楚楚的,這其中有一個關鍵;
那個關鍵就在於:我們要知道、論斷的對象是人,不是事物;如果我說某某牧師是壞蛋,那麼我所犯的就是論斷罪;但是我若是說某某牧師(不要說出名字)這養的教導不對,並且將正確的教導給講了出來,這樣就不是論斷,而是對事不對人的討論真理,討論教導,就是這麼簡單。
在聖經裡,主耶穌直指法利賽人的教導是勾引人入教、反讓人成了地獄之子;當然我們可以說耶穌是主,他有這個權柄可以這樣說;那我們也可以看見彼得,在彼得後書第三章中痛批假師傅,講出有了怎樣的行為就是假師傅,只是他沒有說出誰是假師傅;
再看使徒約翰,在約翰二書中直說,「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的,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份」;此外、雖然在經文中沒有、從教會的歷史中我們可以知道約翰最憎惡尼哥拉黨的傳道人,他們所傳的基督是一個靈;而我在這裡用約翰憎惡來形容他的反應是一點都沒錯的,有許多故事都告訴我們約翰卻是如此。
保羅對於那些傳耶穌也傳割禮的人、也是可以用恨惡來形容,他甚至說:「恨不得那攪擾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許多的基督徒不懂得要分辨正道與歪理,而導至現今的世代、教會內充斥著歪理,牧師傳道人只要能搞氣氛就受信徒的歡迎;甚至許多的教會可以做大、興旺,是因為受撒旦用世界的方法所幫助的;那傳歪理的教會越大、就有越多的信徒被吸引在其中,不能認識真道而不能得救,撒旦的目地就達到了。
今天許多的基督徒因為怕沾上論斷的名頭、就不敢為真理說話;主在講論斷的時候特別提到眼中的刺,他不是叫我們看到自己或者是別人的眼中有刺、就「忍耐到底的就必得救」,不是的;他是教我們「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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