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5日 星期日

如何面對生命中的「罪人」

其實看到這個題目,我在想是不是是要寫寫看我該如何面對我自己;因為別人的罪我也不是太了解、但是我了解我自己是個罪人,那我是如何與還在犯罪中的我自己相處的?這是一個好題目、下次可以拿來寫一寫,但是如今我想寫的是另外一個類型的「罪人」;
 
我知道今日在教會的會眾當中充滿了各樣的犯罪,人們對於自己也很可能會犯的罪總是很有同理心,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但是對於自己不太可能會犯的罪、就沒有那麼客氣了,常常容易站在一個批判者的角度來看事情,其中同性戀者就是一個容易吸引多方火力的靶子;
 
今天一個同性戀者自殺了,而且這個同性戀者還有去過一陣子教會聽過道,家人也是基督徒,她曾經懷抱著希望上帝可以改變她,但是她失望了,流著眼淚自覺羞愧的離開教會;我想今天教會界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來捅這個馬蜂窩,在這種時候站出來講話、那簡直就是在教內討拍,但是我若不出來寫出我的想法,那我就不是我了;
 
我一直對同性戀這個題目有負擔,因為我有一位認識數年朋友就是出櫃的同性戀者,雖然現在已經甚少連絡了,但畢竟曾是朋友,因為對同性戀人士有較多的了解、每當有些教會領袖對同性戀者採取指責並排擠或是對抗的立場時,我一向是站在不該排擠的那一方,因為他們並不是「壞心腸」的人;
 
教會裡犯罪的基督徒那麼多,為什麼專挑同性戀者出來排擠?為什麼不出來排擠所有有婚前性行為的會友?因為犯婚前性行為的會友那麼多,他們就甚少指責;而同性戀者少嘛,正是一個容易又沒有多大反擊能力的對象,而且他們又與我們不同;
 
但我不會這樣作,要知道我們今天自己的性取向已經確定,但是我們的每一個人的兒女都有2-4%的可能會變成同性戀,如果我今天因為身為基督教的領袖就大肆批評同性戀者,那如果我們生命中的人、例如如果我們的兒女在將來成為同性戀的話,那我們又當如何自處呢?
 
其實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要可憐,先不論是否適齡或者對方已有否伴侶,我們找伴侶的時候有近50%的潛在人口是可能的對象,但是整個社會中只有不到2%的人口有可能接受某一性別的同性戀伴侶;我們說我們找知心的伴侶難,那麼他們更是更加困難;你可以想象他們一生的孤寂以及要承受多少的被拒絕與措折感;
 
這就是為什麼,當我發現我剛步入青春期的女兒,她在網上追星,追的居然是韓國的男團明星時,我居然有一種如獲重釋的感覺:至少她大概不會是同性戀了;但是我已經為這個問題思考數年了:我們愛主、信主、信聖經的教導;但是若我們身邊、生命中的親人就是聖經中所指的「罪人」時,那我該怎麼辦?
 
是照主所說的:「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來個大義滅親、照樣不留情的指責他們?還是一直爭取、永不放棄他們?我想這答案對我而言是很清楚的,在兩三年前我就想清楚了,我是一定會永不放棄、努力爭取的,就像主耶穌當初爭取我一樣,到了近40歲我才信主啊;
 
我也相信教會不應該排擠任何一種罪人,除非他來到教會中的目的是要來教會中繼續犯罪,那我們要請他出去,像保羅指著哥林多教會當中那個與繼母行淫的人;如果人來到教會中是要來尋找幫助、對抗罪、認識主,那麼教會就應該接納他們並幫助他們,因為我們的主是那位尋找迷羊的主;
 
我們並不是將自己的罪都對付乾淨了、神才接納我們;相反的、神真的是在我們還在犯罪的時候就先接納了我們,然後神幫著我們對付我們自己的罪、為我們除罪;以我自己為例、聖靈在我還滿是罪的時候就在我身上作工、就對付了不少的罪;我們若是身為教會領袖、我們沒有權力來替神宣布神可以接納哪些罪人、又拒絕哪些罪人;
 
讓聖靈來決定吧!就像在當年、基督教到底可不可以接納非以色列人為信徒的這個問題上一樣,是聖靈來決定的;他選擇降在意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的一家人身上,那麼教會就應該接納他們;相反的、有些被教會所歡迎的人,可能已經受洗了、又對教會奉獻了很多錢,若是到最後從來沒有得聖靈重生,那麼他這一輩子在教會內的活動都是在白忙活,不是嗎?
 
先接納他們吧,多給聖靈一些工作的時間,不要對人太快下斷言了,同性戀的取向並非那麼難對付;就算是要禁慾守獨身,在年輕的時期也許比較困難,但是年過了五十、六十歲,就算是守獨身禁慾也沒有那麼難了;而追求聖潔得勝、成聖,那都是一輩子的事情;
 
主說我們要原諒人七十個七次,我相信主原諒我的次數要比這個還要更多;那我們又何苦去苦待其他人呢?不要放棄、堅持到底的才有可能會得勝,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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