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三章:「 7 我做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 8 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 9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 10 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保羅在第9節提到要使眾人明白、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在第10節又寫了,要讓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神的智慧若是要隱藏起來、根本就沒有人能夠明白;但是若是神向人啟示了、那就是要讓人能夠明白。
詩篇27:8「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你的面我正要尋求。」」詩篇53:2「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他的沒有。」這個問題、在羅馬書裡給出了簡單的答案,羅馬書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神要人尋求他,就先要人明白他,因為人若不知道神、就不能尋求神;因此神就自我啟示、在古時藉著先知,後又藉著使徒賜下啟示,好讓人明白他;這些啟示被記載下來、就是聖經。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中寫下:「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與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神要人尋求他,就先要人明白他,因為人若不知道神、就不能尋求神;因此神就自我啟示、在古時藉著先知,後又藉著使徒賜下啟示,好讓人明白他;這些啟示被記載下來、就是聖經。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中寫下:「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與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許多基督徒在信主以後就形成了一個生活上的規律,什麼時候去小組,什麼時候上教會,何時敬拜,什麼時候聽道,聽道一場是多久,都形成了規律;好一點的基督徒還有讀經的習慣,比如說每天固定的讀一章;這些都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有些基督徒做著做著、就流於了形式主義,只是按表操課、就這樣長久下去、不求明白也不求長進。
許多教會和牧人,把聖經的教導變成片片段段的,例如喜歡講某句經文如:「神若幫助我們,又有誰有能抵擋我們呢?」這樣的講一句經文,沒有人物背景、沒有教訓意義,當然也不能讓信徒明白什麼;這樣的用一句經文,那就是好像讀簽語餅中的字條一樣,對人沒有幫助;
有人說聖經裡的經文就是神的道,我認為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確,這兩者是不能直接畫等號的;我們知道那個「道」字,是有包含理論、實行方法、技巧的掌握、心得等等綜合的原素在裡面;而聖經的經文並不等同這些,如果連意義都不明白,那經文並不等同道。
前面提到提摩太後書的經文、說聖經是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因此只是給我們去明'道'、知'道'、和行'道'上的"幫助";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知道這道,但並不是道的本身;以前有人拿聖經當做避邪之物、驅鬼趕魔,其實那樣做一點用都沒有。
神的道是活潑不能毀壞的種子,而經文是載具而已,這個種子好像是被一層文字的外殼給包裹了,而明白這經文的正確含意是我們能泡軟這層外殼的唯一方法,只褪開一角或是半面都會影響這個種子的生根發芽;我們一定要好好的明白神給我們的啟示,不是糢糢糊糊,不是一知半解;
不但是自己要清楚明白,我們也要傳講,讓更多的人都能明白神旨意的奧祕;並且都要照著去行,這就是主給我們的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的,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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