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5章當中的浪子回頭的故事,大家是耳熟能詳了。小兒子向父親要了以後預定屬於他的那一份產業以後,出去花天酒地;等到日後把錢揮霍光了,在外頭實在混不下去了,以至於苦到要吃豬飼料的豆莢時,才想到自己還有個老父親,這才回家投奔自己的父親。
弟兄姊妹們在讀這個故事經文的時候,多半把焦點集中在小兒子浪子回頭這件事的上面,也有人從父親的角度來看整件事情,將為父的心腸給體會了一番;也有人集中心思來研究大兒子的心態,說大兒子就是教會內忠實的信徒,其實他是1970年以前基督徒的寫照,近年來的基督徒、我就不是那麼確定了。
主講比喻當然要力求簡明和強調對比,因此只用了兩個兒子來作比喻;在世上的家庭當中,除了有大兒子和小兒子這兩種性格的後嗣之外,還有另一種性情的兒子,為了方便,我們姑且叫他二兒子。
這個二兒子、沒有小兒子那麼衝動,他看到小兒子分了家產走了以後,心生羨慕,於是怯生生的也去找父親,要求援引小兒子的例子,拿屬於他的那一分錢,好開展他自己的農場;父親嘆了一口氣之後,最後也把以後要給他的錢給了他,於是二兒子也離開家了。
雖然離了家,但是二兒子沒有像小兒子那樣勇敢犯罪,也不敢離家太遠,於是就在他父親農場的東邊自己買了一快遞,也開起農場來了;他也不像大兒子那樣嚴嚴僅僅的過生活,因此自己出來單過了以後、偶爾邀請幾個朋友、男男女女的也宴樂了起來,只是他不像小兒子那樣勇敢犯罪,還不至於去賭去嫖;因此他是大罪不犯、小罪不斷的那種人。
小兒子是離家兩年沒回過家,直到將家產敗光了才想到回去;這個二兒子離家又近,每逢十天半個月的還會回去看看父親,去的時候雙手空空的去,總是在父親那裡吃飽了飯以後、才回自己的家。所以父親每次看到兒子、只會苦笑說:"你又來啦?",但總還是好好的接待他。
小兒子後來回家了、父親殺了肥牛擺宴,慶祝的鼓樂跳舞的聲音傳的遠處可聞,二兒子聽到父親的農場傳來歡樂歌舞的聲音,於是也回家看個究竟,正好聽見父親向大兒子說那一句:「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弟兄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這句話說完,抬頭看見二兒子也站在門口,於是就對他說:「你也來啦!今天不要急著回家,快進來一起慶祝你弟弟回家。」講完後父親又去忙宴會的事情了。
各位弟兄姐妹、我們以前看或聽這個比喻時、多數的基督徒可能是會覺得我們是大兒子,也可能我們當中的一些人會覺得自己像是小兒子;然而我們會不會是那個二兒子呢?就是那種和神的關係不遠也不近,有事的時候禱告祈求求,沒事的時候自己去忙自己的事;生活當中大罪不敢犯、小罪卻沒有斷。
這樣的兒子和父親的關係算是好嗎?那個兒子和父親的關係最糟呢?我們不用羨慕父親特別疼愛小兒子,因為他吃了別人沒吃過的苦,能夠真正反醒、這才挽回與父親的關係;我們和神的關係不好像是像是和二兒子那樣,那叫作不冷不熱的溫水基督徒,是會被吐出來的;願上帝憐憫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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