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五章:「 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保羅說基督徒應當要維持聖徒的體統,世人會有淫亂的、汙穢的、貪心的,這些人都是在神國裡無份的,有人會說:沒關係、時代已經改變了、現在男女只要有真愛、有些事情先做沒有關係;或者是說:追求財富有什麼不對嗎?只要是合法的,大家也都做,賺錢本來就是應該的、有什麼不對?
甚至連教會裡也有人這麼說:神是愛我們的、也要我們在地上昌盛,基督徒本來就可以追求財富,甚至有種講法是:神會讓不信的人虧損,讓基督徒能夠獲得額外的祝福;有些罪、如果是由於愛的緣故、犯了就犯了,神是慈愛的,必定會饒恕我們的,只要我們是屬他的子民,他就會以恩慈憐憫待我們;這樣的話你們聽過嗎?
我真的在教會裡聽過,保羅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誰是這裡所指的悖逆之子?有的牧者馬上回答:就是那些不信的人!真的只是如此嗎?其實也包括那些明明知道神已經有所啟示,卻選擇悖逆的基督徒;
我們知道聖經啟示我們真理 truth,但聖經裡面有很多的真理可以被叫作 Inconvenient Truth,這剛好和一部講全球暖化、環境變遷的電影"難以面對的真相"同名;而許多人是如何面對這些難以面對的真相的呢?他們選擇看過了卻假裝不是重要的、不會有事的;就像教會裡會有人說:"重要的是信耶穌!"
信耶穌當然重要,但是其它聖經裡的啟示都一樣的重要;那些根本不管的,或是自己不管還告訴你們不重要的、就是這裡的悖逆之子;保羅說:你們不要和他們同夥。
不要和他們同夥的意思是說:你不要在他們所從事的事上有分,並不是說我們就要把那些人當仇敵、連招呼都不打;我們除非離開這個世界、否則不可能真的作到這一點;只是我們不可在他們所從事的事上面有份,這裡的英文是說不可以成為 partakers;
不要和他們在一起行淫亂、不要和他們在一起貪財謀利,但是如果有上述騙人的教會,不要參加他們的教會,不要奉獻給他們;這一點在哥林多前書五章講的特別清楚:「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為什麼?因為如果你贊助或是參與這樣的教會,那就是等同為他們背書,你在他的事工上就有份;這是很清楚的神國原則,就如同:「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馬太10:41),但是招待(或是贊助)傳假道的傳道人,那就是在他的惡行上有份;這是在約翰二書一章中所寫的:
約翰二書:「9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 11 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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