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六章:「10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做剛強的人。 11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保羅說:我們可以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甚至可以抵擋魔鬼的詭計;在我們所存在的這個世間,是真實存在的爭戰的;約翰所寫的福音書中,第一章就開宗明義的說:「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我們知道約翰所講的這個光、也就是生命,他同時也是道路和真理,他來到世上,就好像光照入黑暗當中,而結果呢?就是黑暗不接受光。從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一直到如今,黑暗都還在與光一直的在爭戰;當我們本來在黑暗當中的時候,我們不覺得有任何的不舒服,反而覺得很自在;
但是當我們接受了這光的時候,當這光進到我們裡面的時候,我們就發覺光是在和與黑暗在爭戰了;今天有不少的基督徒,沒有這種需要爭戰的意識,他們生活在世界之中,早已習慣了這個世界;後來受洗了之後,也到教會裡去聽道,有的人甚至聽道多年,但是始終不覺得需要爭戰;
有人讀了聖經、除了故事以外也看了一些道理,但是看來看去,覺得聖經裡那些講那些不好的,都是在指責別人,偶爾有一兩句覺得自己也作不到的,例如看到耶穌說:「看到婦女就在心裡動了淫念的,就是犯了姦淫」;他只對自己說:阿門,還好主有豐盛的憐憫,求主憐憫;然後就把這件事情放在腦後。
如果用這種態度來看聖經讀聖經,那人是永遠不會覺得有爭戰的需要;看到聖經裡講偷竊,仇恨,就自己想:還好我沒有;看到自己可能有問題或是作不到的,例如:有兩件衣服的,要分一件給那有需要的人;他會想:我從來沒有看見有人在街上討衣服的;就算有,我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剛好夠用而已。
這樣是叫作不沾鍋的基督徒,當他向神禱告的事項每一件都是實打實的、非常實在的,明確清楚的要這樣要那樣;但是當讀到聖經的教訓或是有聖靈感動、告訴我們該作什麼事的時候,例如看到要十一奉獻,他們不是假裝聽不見,要不然就是求主憐憫我們的軟弱,反正好事給我、壞事最好輪不到我;
這樣的基督徒很少有感到需要爭戰,這種信教法太快樂了,有法利賽人和律法在的時候還有許多要求,要作到這個要作到那個的;現在恩典時代沒有什麼硬性的要求,也就不會被什麼規條,什麼要求給打敗了,因為沒有什麼人可以定罪於我,自然我就不會失敗了、對嗎?
其實這正是撒旦要你這樣想的,撒旦就是要讓你覺得:信耶穌只要在心裡相信就好了,口裡認耶穌為主就夠,聖經裡主的講論主的教訓只要在心裡明白就夠了,作不到反正都可以求主憐憫嘛!其實這種想法正是撒旦散佈出來的普遍誤解觀念,目的就是要為了製造軟弱的基督徒。
基督徒若是剛強了,撒旦就要遭受到麻煩的爭戰和抵抗;若是基督徒都軟弱了,那微弱的光就不足以威脅它黑暗的統治權;最諷刺的是:最需要穿上軍裝的基督徒往往都不知道自己需要穿上軍裝,而沒穿上軍裝的基督徒就常在黑暗之中看不見光與暗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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