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六章:「1 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4 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保羅說父母與兒女之間關係的道理,說完了兒女要孝敬父母之後、接下來就接著講父母要怎麼對待子女,保羅所說的是:「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很奇怪的,保羅卻只講父親不要惹兒女的氣、沒有提到母親;
因為父親、身為一家之主,有威嚴有氣派,常常在對待自己的子女以及配偶的時候,也會把那個威嚴和氣派也拿出來,這就有可能就就在氣場上壓制住子女,有時也就就會讓兒女感到壓迫、覺得自己的主張不能伸張;或者更進一步,感到自己的尊嚴被侵犯,這就是惹兒女的氣;
兒女在小的時候,對父母沒有什麼尊嚴感、自尊心;但是隨著年齡漸長,身體、智慧和心理都在增長,當然其中自尊心也在增長,這是他漸漸的要成長成為一個完整的人的過程、就是什麼都要成為完整的,最後他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因而自尊心理所當然也會增長;
我們作父母的,要留心關察兒女的這種改變,他們會從沒有主見、處處聽話,會成長成為有主見、有自己的判斷、也有自己尊嚴的人;我們在教導兒女的同時、也要因時、因地而制宜,就是要依照他們的狀態,而採用最恰當的辦法,來教導,不是因著我們做父母的權柄,就一味地蠻幹,這樣就容易惹動兒女的氣;
為何我們不要惹兒女的氣呢?有兩個方面,有些孩子的自尊心很強烈、父母惹動這樣孩子的氣,會埋下紛爭與仇恨的種子,以後造成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不合;另外一種孩子、自信心不是很夠,對這種孩子,我們也不要惹他們的氣;歌羅西書 3:21「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就講出了不要惹兒女的氣的另外一種理由;
人的志氣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一個人如果沒有好的志氣、很難會成就偉大的事;但是有人的志氣過大,但是能力不足;也有人的志氣大、能力也大,但是結果也不一定是很好的,例如像是希特勒,史達林這些人,志氣大能力也大,最後就成為人類的禍害;所以人的志氣要好好的培養,也要好好的加以引導;
神的心意也是要叫我們教導兒女、這是人類學習和承傳技巧、知識、和概念的重要方式;我們有話說:師者,傳道、授業、解惑者也,我們在教導兒女的這件事上,就是作為兒女之師;但是除了教導之外、我們還要提供導引和限制,就是要告訴他們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
什麼事不能作、那就是警戒,例如說我們要告訴小孩子說:電插座不能玩,不能看到牆上有幾個小洞,就拿小棍棍插進去;像這種警戒一定必要的,我們除了從自己的父母所領受的教訓和警戒,我們也一樣對自己的兒女作同樣的事;除了從人以外、基督徒還從神那裡同樣的領受教訓和警戒;
保羅說我們要以什麼樣的方法、方式和態度來教導兒女,我要怎樣取捨教導的內容和方向呢?保羅說乃是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那什麼是主的教訓和警戒呢?你們知道嗎?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都不清楚、我們又拿什麼來教導兒女呢?
這就是我們當父母的責任,特別是身為基督徒的父母,我們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我們的兒女;那我們自己也一定要先明白主的教訓和警戒,這就是我們也一定要習道的原因;我們不能說我們是靠著恩典得救,但是除了恩典之外我們什麼都不認識,那樣我們就無法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教導我們的兒女,或是開導其他在教會中的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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