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僕人的時代解釋(弗6:5)

以弗所書六章:「5 你們做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 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7 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 」
 
我們在前一篇當中,講到神的道是永遠不變的;但是我們必須承認,人類的文化和社會制度,在幾千年的過程當中,是很容易改變的;聖經的話永不改變,但是我們應用神的話、到我們的生活中,要注意我們的生活方式,社會制度有沒有重大的改變;
 
比如就說這裡,我們今天作員工的,是否還要聽從我們的老闆,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我認為這是不再適用的,我們不能死讀經,埋著頭套用,我們需要遵守聖經教導的精神,而非字句;正如我說過的,神的道並從來沒有改變,只是我們今日的老闆,並非是我們肉身的主人;
 
保羅要我們在主內順服世上的權柄,羅馬書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因此我們該當順服我們的老闆,按照他所當當得的順服他,但是現代的老闆、並不再是我們生命的控制者,;
 
保羅所在的時代、奴隸的主人不管是因為買斷,或是因為是軍人爭戰得勝而被賞賜,那主人是擁有奴僕終生的權利,除非那主人將奴隸交易掉,或者是還他自由為止;如果不是如此,主人不但享有那奴隸全部工作果效,還擁有對於奴隸的自由權,還有生殺、婚配的大權;這就是保羅所在的時代的主與奴的關係;
 
今日我們受雇於人,我們和老闆的關係不是主人與奴隸;我們不是老闆的奴僕,工作的關係也不是終生的關係;如果要用聖經當中詞句來解釋的話,那麼員工就是聖經中的雇工,就像是以色列人當中,一個弟兄用財物雇用另一個弟兄做工那樣的關係,那是一種契約工作的關係,除了工作的權利義務以外,雙方並沒有其它的關係;
 
保羅在這裡所舉的其他的兩個關係的教訓,像是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都是終生的關係,從現在到終生的關係;原來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也一樣是終生的關係;但是員工和老闆的關係則大大的不同,我們現在是老闆的雇工,老闆就是雇主,不管是一日的雇工或者是數年的雇工,我們都不再是老闆終生的奴僕;

雇工與雇主的關係,乃是一種誠實的契約關係,雇工要盡心盡力的照著約定、做好該做的工作,但是無須對雇主懼怕戰兢、如同對主那樣,因為雇主並非是主、乃是原本的弟兄;在雇用關係結束之後,也還是要做回弟兄;
 
華人的社會從舊社會進入新社會大約已經有一百年了,而到如今為止,所有的牧者與傳道人在講解奴僕與主人的關係時,都不太加以思考的、將今日員工與雇主的關係代入經文當中,這樣的解釋經文,變成了我們只要領別人薪水,我們就要視老闆為主,還要懼怕戰兢,這樣講解的傳道人是不知變通的;
  
或是有些傳道人,他遵從自己的心、沒有這樣解釋,但是也沒有按照聖經來講解、只是選擇忽略經文;他們的最終結果是作對了,但是其方法是錯誤的;如果他一慣使用錯誤的方法、在以後也必會在其它的地方犯錯;我想我、是唯一的一個按照聖經的經文,指出今日的雇員與老闆的關係、並不適用於僕人與主人的關係;
 
繼續適用於僕人與主人關係的、還有今日基督的僕人,也就是我們與主耶穌基督的關係,不管時代要如何變遷,奉獻給主的傳道人就應當是連生死權柄都交給主的僕人,而絕不是雇工;抱著作雇工心態的傳道人是絕對作不好事奉的工作的,而主雖然暫時會用這樣的人,但是必也不會重用這樣的僕人;
 
主說過:「12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我們對於以下的經節、就以傳道人該有的態度來講解;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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