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弗6:7)

以弗所書六章:「5 你們做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 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7 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
 
我們作為基督徒,就應當要遵行神的旨意,不論是為奴的,作為雇工的,或者是事奉神的,都應當如此;保羅特意舉出基督的僕人作為例子,要遵行神的旨意,好似是自己心情願的去行的;當我們作其他工作的時候、也要有這種甘心,要好似為主在作,不是人要求我們去作的;
 
保羅用基督的僕人遵行神旨意這間事為例子,來說明我們應當如何的「甘心」去作事;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先來看是否基督的僕人、都從本心願意去按著神的旨意去行呢?其實不然,有的時候、有的神旨意、不要說是我們了,就連是基督,都並非從本心就願意去照著神的旨意去行的;
 
這就要回想到客西馬尼園了,主痛苦的禱告、求挪去那苦杯但是不被允許;在之後呢?我們的主就是「甘心」的去按照神的旨意去行了;中文本聖經當中在這裡都翻譯成「甘心事奉」,只有標準本在翻譯的時候畫蛇添足的加上兩個字變成「甘心樂意的事奉」,那是大錯特錯的;
 
原文在這裡是說:用甚好的心志 good will 去行事,並不一定是自己樂意去作的事情;這就是聖經,在講明事理的時候是精細的不得了;我們在工作或是事奉時是不是永遠都是自己本心願意,甚至是樂意去作的呢?如果你回答是:"是的",那麼表示你一向都肆意而行,從來都不作你不願意的事情;
 
我們在工作中,不管是為奴的,或者是當雇工,或者是在事奉時,都會遇上必需得去從事不情願的工作的;耶穌的本心願意上十字架嗎?他也不可能開心的去被鞭打然後就死,但是他甘心去這樣行,因為那是父神的旨意,他本來也就是為那時刻來的,因此他甘心的去就赴死了;
 
我們在工作的時候,常常會必需要去做自己不情願去做的事情,對吧?如果我是老闆、我就有我的作法;但是很可惜、你不是老闆,不可能樣樣都照著你的意思來行,但是你還是要甘心去作,好似是主命令你去作似的;就要如此的甘心去作,這就是這一段經文的意思,許多華人牧者都沒有將之講得清楚;
 
常常我們的老闆都是不可愛的,甚至有點討厭,若是只因為他們要求、我就必需要去作一些事情,我們可能作起來是情不願、心又不甘的;一邊作還一邊抱怨;為了酬金去作事也是一樣,我們愛那個錢,但是不見得願意去作一些討厭的事;為了老闆、為了酬金,我們還是很不甘心的勉強自去完成;
 
但是若果那些事是主叫你去作的呢?那就不同,主有大恩於我,又如此愛我,那就算我所不願意去作的,例如去通滿是汙穢的馬桶,但是想到如果是主要我去作的,我就能因著主的緣故、甘心去作;這就是基督徒工作與事奉的秘密,是要從心底像是為主去作的,唯有這樣才能將事情作到最好;這就是如歌羅西書 3:23「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神的旨意常常是要我們去行我們所不樂意去作的事情,例如奉獻,例如行善;這就要將我自己的錢,親愛的錢,本來可以讓自己或是家人去享受的錢,拿出來交給別人去使用,你能每次都樂意嗎?至少我們不該說謊,我們也常常不樂意,但若是主要求我去作,那我就會甘心去做;不但是因為我們與主的關係,也和下一節的「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是有關係的,當然我們要在下一篇中才能講到;
 
最後的問題是:我們的工作,和神的旨意會不會有衝突呢?這是有可能的,如果是這樣,當我們想像去作那樣的工作是為主所去作的時候,那我們一定會覺得有些事情是不對勁的,覺得這事和主的名不配,這是聖靈的作為;我們一定沒有辦法將主的名和違反上帝旨意的事情配在一起;
 
例如:主啊、我要奉你的名去搶銀行了!當你那樣的說時,你一定會覺得有些事是很不對的;如果是那樣,我們就知道該順服主而非順服老闆了;這就是聖經講到順服時的奧秘,一定是在主裡面順服;不過那是另外的題目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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