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二章:「6 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 7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8 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9 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10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保羅在這裡寫了一些、教會內處理問題的原則;當有人犯了錯、我們是高舉愛心,對犯罪的人原諒包容;還是我們在教會內行使公義,行聖徒審判的權力呢?正如前書六章中所書:「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哥林多前書六章中、其主要的意義是要叫會眾不要輕易到教外尋求審判,但是也同時告訴我們:聖徒有審判世界的權柄,若果是信徒中有人犯了錯,教會內的聖徒們是有權柄來審判這些「最小的事」;
處理這些個事情、最怕的就是含混不清,然後教會內的權柄對於犯罪的事實加以隱瞞包庇;例如以往天主教在處理少數的教士對男童有性侵害的事件,就採取私底下以金錢和解,然後把犯錯的教士處以調職的處份;但是這個調職後,還是讓這個教士有接觸到其它男童的機會、以至於又有再犯的事件;
幾年前基督教界對於柴玲控告遠志明性侵的事件,剛開始就有牧者用包庇的態度含混處理、牧牧相護的想不了了之的冷處理掉;還好有幾個有負擔的牧者對這件事件展開擴大調查,查出遠志明在成為牧者之後、還是有意圖侵犯其它女信徒的不當舉止,待到這個報告出爐之後,他這時才辭掉一切的職務,斷絕了有其它受害者的可能;
保羅在這裡寫著「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什麼叫作受了眾人的責罰?並不是表示人人可以上來打他一巴掌的意思;但至少是讓眾人都知道現在這個人犯了錯、要接受處罰,或者是停止他的事奉,或者是停權;而不是出一個公告:「現某某人因健康的理由,不克出任XX」就算了;
用虛假的理由來作虛偽的遮蓋是教會最不應該作的事,那是世界會作的謊言;但是保羅又在第7節說要赦免他安慰他,是的;但是赦免不代表可以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事實上赦免是應當發生在定罪認罪之後,我們不能去赦免一個根本不認為自己有罪的人。
然而對悔改人的窮追猛打就沒有必要了,甚至我們也無需知道他犯罪的細節,與眾人是如何的譴責懲罰他,這些都是八掛的 gossip;我們要傳的應該是福音的 gossip ;只要說:「某某牧師因為過失,本教會決定停止他牧養的工作!」,這樣就已經足夠;
基督徒要有愛心能包容,但是也要學習以神的公義來審判;上帝有愛心也夠包容吧!但是大衛王犯了姦淫和殺人罪照樣給他記在聖經上,讓人千古傳講這件事;然而神的恩還是不離大衛家,在經歷過了應得的處分之後,神還是照樣讓耶穌基督降生在大衛家的後裔當中;
教會內若有責罰的事發生,那絕對不是以摧毀弟兄為目的,而是要以建造弟兄以及潔淨教會為目的;我們可以在錯誤與改正中學習成長,但是不能隱瞞與包庇;有一次我腿上一個膿包老是不好,兩天後我看到那裡面隱約有個黑色的小刺狀的物件,可能是植物或是蟲子的刺,在山裡面弄到的,於是挑破傷口再用鑷子將之取出來,傷口當天下午就乾了;
神造我們的身體如此,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也是如此,那根小刺不是弟兄;弟兄是有傷口的肢體、那小刺就是罪;我們將罪除去,神的赦免與醫治就立刻來到;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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