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三章:「 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 是叫人活。」
保羅前面講到薦信、並說他並不靠人的薦信,乃是有他所牧養的弟兄姐妹作為他的薦信,是基督使用他為器皿、用聖靈所寫成的信;他在第1節就說:我們豈是舉薦自己嗎?像別人那樣是靠薦信嗎?這就是顯示他的信心、他知道自己絲毫不在別人之下,甚至知道他是基督真正的僕人,而那些到處用薦信的人並不是;
保羅說他在神的面前有信心,是因為基督;並不是說他自己能夠承擔些什麼,他可能並沒有在幾年內拜訪多少間教會,拿到多少薦信,有讀書讀到什學位;或是乾脆只吃素食,還有每週禁食幾次,每天跪地禱告五次,每次半個小時等等;保羅之所以能成為這福音的執事,乃是出於神;
以弗所書三章7節:「我做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保羅說他是福音的執事,在這裡的第6節保羅也說他是這新約的執事,他很清楚基督將這個顧念外邦人的職分交託給了他,他就是這福音的執事、以及這新約的執事;
他很清楚他應該要作的、應該要傳的,而那些有薦信、有證書,靠行為,守規條的人對他的批評,是毫無根據的;在當時有些人教導外邦人信耶穌的基督徒,也要補行割禮,守安息日;不可吃拜過偶像的食物,,哪些物種的動物不可吃,奇蹄偶蹄,等等的規條,就和猶太人所守的律法差不多;
為什麼說差不多?因為有些律法在外邦當中是實行不了的,比如說不可以和外邦人一起同桌吃飯,不可以和外族通婚,成年男子在過節的時候要到耶路撒冷守節等等;這些人將這些不可能實行的規條排除,其餘的就教導給外邦的信徒、要他們遵守;
但是這樣的守律法有意義嗎?律法豈不是犯了一條就等於犯了全條?雅各書2:10「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守律法的目的是在於使自己完全,不要有留有任何的虧欠,這些傳耶穌也傳割禮的教師,傳這樣的半套律法,其實真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而哥林多的信徒,有些看到這些傳道人是帶著薦信而來,會很多他們不知道的禮儀,又教他們許多以前沒聽保羅講過的規條,就覺得他們要比保羅更高明;這就是保羅為什麼要在書信當中為自己辯護的原因了;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基督徒是多麼容易受迷惑;不僅在當時是如此,現今也還是一樣;
保羅特別在此處,論到薦信、新約的執事之後,講到他之所以可以做新約的執事,不是靠著字句,乃是靠著精意;還記得在第一章中、保羅曾問哥林多信徒,他傳給他們的道,可曾有是而又非的嗎?從保羅所留下的書信,其數量雖多,但是他所要傳的道理卻是完全一致的,沒有忽是忽非的;
而那些有高言大志的傳道人,或是傳半套律法的傳道人,他們的言詞雖然吸引人,也可以熟練的引用舊約,但是他們所傳的道卻常常是自相矛盾的;為什麼有這些區別呢?這是因為保羅所傳的道乃是出於聖靈的啟示;這就是為什麼在和合本的註釋當中,寫下了精意或作聖靈;
道既然是受同一位聖靈所啟示,就不會有是而又又非,前後不一,或者會自相矛盾的情況發生了;若是傳道人自己抓一些字句,自己解釋,那就免不了會有不一致的情況出現;這就是為什麼保羅一再的強調他作這新約的執事乃是出於基督,或是出於神,因為在神都是一致而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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