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四章:「1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2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於各人的良心。 3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傳道人有一個任務、那就是傳道;除了自身的行事為人要正直光明、棄絕那些暗昧可恥之事,在所講的道上更要如此,和行事同等的重要;保羅在這裡說我們要: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為什麼要特別提醒呢?因為有許多傳道人會這樣做;
傳道人會怎麼樣的行詭詐呢?其實很多傳道人回行詭詐,特別是在今日,許多人為了傳道,會告訴被傳的對象:你只要信耶穌、信心夠大、病就會好,耶穌就會保你一生平安;這種話你聽過基督徒講過嗎?這種話連我們自己都不信,卻在傳道的時候講給外邦人聽;
或者有人講道,他自己不做這種應許,但卻是從這裡那裡的經文放在一起,叫你們相信:你們若是奉獻建堂,你們照顧神的家、神一定照顧你們的家;這是很多人都相信的、確實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但是,從來沒有人可以將一間教會的會堂,和神的家劃上等號;
所以怎麼樣叫做行詭詐呢?有好幾種方式,當然其中一種就是赤裸裸的騙人;你今天奉獻一分,神會十倍還給你,奉獻的越多、神賜給你的也就越多!這種方式就是赤裸裸的騙人;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將一件事講一半,對於很多其它的重要事實卻規避不講;
比如說我想賣給你一個理財產品,我可以告訴你這間公司在過去,有三十年的獲利都在百分之十以上,其中的八年的獲利還在百分之十五以上;我可以講很多人投資獲利的例子;比如說、我有一個客人從前十萬塊放進去,現在已經八十萬了,這樣的推銷你會不會心動?恐怕你也會!
但是我沒有講的部分是:這家公司存在六十多年、有十多年是虧錢的,其中三年的虧損超過百分之三十,有一年的虧損是百分之九十五;如果我把這些事情隱瞞住沒有告訴你,就讓你簽契約;你大概會覺得我是一個騙子,行的是詭詐,以後可能會用這一點把我告上法院;但是一個牧師這樣的牧養會眾,他們的會眾可能會說這個牧師很有恩膏,對不對?
這樣想想,今日在傳道時行詭詐的牧者還少嗎?他們可能告訴你們要信,只要信就會病得醫治,只要信就會蒙神保守;如果你的病沒有得到醫治,那是神的時間還沒有到,或者根本就是你的信心還不夠!這樣難道不算是保羅所說的「謬講神的道理」嗎?
所以我們作神的工人、就不該行詭詐、也不能謬講神的道理;但是光是這樣還不夠,最重要的就是要將真理表明出來;真理不是一句兩句斷章取義的經文和故事與教訓,真理是全備的真理,也必需要完整完備才能叫作真理,否則偏了一半就叫歪理了;我們應當要作神忠心的工人,就當終其一生將真理表明出來;
我們的主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作為主的工人自當盡心竭力的將主給完整的表達出來;不但是要在講道中將真理給表明出來,更是要在我們的生命中將主的道給顯明出來;這不僅僅是棄絕一切暗昧可恥的事而已,還要將基督的生命給顯明出來,這是一件要一生去作的事情;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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