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五章:「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保羅在前面講到我們不好憑著外貌不憑內心來誇口,接下來他在這裡講了基督為眾人死,叫活著的人是為了死而復活的主活,這是一個真理,但是保羅為何在這裡提到主的死與復活呢?在第16節又寫下:「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這兩者間又有什麼相關呢?
保羅也說我們大家都曾經以外貌認過基督,那時人不認識他,連他的門徒也不例外;他們雖然是跟隨耶穌,但只是認為他是一個很棒的夫子,可能是一個有能力的先知;甚至於連彼得說出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也還是受了天上的啟示,待到主從死裡復活、以榮耀的身體出現在門徒當中時,門徒中才有多馬說出:我的主,我的神;
我很容易了解為什麼以外貌認基督是錯誤的,但是第15節所要講的是:我們不要再憑外貌認人了;這又要怎麼樣解釋?這就是為何保羅要提到基督為眾人死了;基督既然已經為我,也為他人死了;那麼我們在看別人時,特別是一個已接受耶穌的基督徒時,我們可能是常以他的舊人來看他;
就像是如果一個公司要徵人,如果他們知道這個人以前因為竊盜坐過牢,那許多公司都會拒絕,認為這樣的人一定本性難改;但是我們知道很多在基督裡的人早就改變了,他們以往舊人的行爲早就已經消失了,那麼我們以他的過去,或者是說他過往的經歷,也就是一種反向的薦信,來判斷一個人就是錯誤的;
公司不肯雇用一個有過案底但卻已經改過自新的人,現在變成勤勞又負責、薪水又要的不多的人,卻去雇用一個草莓族、又好吃懶做,大罪雖不敢犯,小過犯不斷的青年,那就是嚴重的判斷錯誤了;我們在基督裡、如果也像世人那樣不能接受,或是接受但又不敢信任這樣的弟兄為同工,那就是以外貌認人的錯了;
更有甚者,許多真正為主而活的人,都是曾犯過罪,並且勇於承認犯過罪,好為基督作見證;這些人、有些還在基督徒當中被人貼上標籤,對不對?我說這話、並不是要責備人,有些例子中、這些提妨的事也都還是必需的,但是請求大家在貼標籤的時候不要用黏性太強,不易揭去的標籤;一但犯過錯、永世不能揭去;
基督徒要比世人更能明白人是可以改變的,壞人可以變好人,但是假裝成好人的罪人有一天也可能會摘掉他的假面具,露出他的真面目,所以我們看到有牧師犯姦淫的,有教會的執事貪污教會的公款的,那些就是並非真正為主而活的那些人、在常年的偽裝之後,終於露出馬腳出來;
所以我們不要以外貌認人要分兩部分,一種是看人過去的罪就論斷他們以後還是罪人;另一種是看他過去的薦信,名牌神學院畢業,當牧師多少年,就以外貌認他是良善的;這就是我們以前講過的,論斷有兩種,一種是向下論斷人,另一種是向上論斷,兩種一樣都是論斷,都是不好;
主耶穌還告訴我們:「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馬太7章);我們認人,應該不要以他過去所表現的輝煌或是失敗來看人,總要以現在他是什麼就看他是什麼;當你們靈命變得靈敏的時候,看人從一點小地方就可以看穿他的靈性,要比人對他許許多多介紹還要更準確;
我曾見過名牧,表面上對人都很客氣,特別是對有一點地位或是重要性的人都很客氣,但是對於小人物就很普通;他這其實就是以外貌來認人,我真是感到聞名不如見面,相見不如不見;我們反而可以從他當下的行為、而不是以他的身分來認他,就看出他其實靈性是有問題的;後來在幾件事情上,也證明確實是如此;
神看人都是赤露敞開的,人能夠在表面上偽裝,但是在靈裡面卻無法;人因為看重外表,就在外表上多下功夫;人看重學歷、我就想辦法營造學歷;教會裡的人看重謙卑,我就營造個謙卑的形象;但是我們卻無需如此、因為這些在神的面前都沒有用,神要用我們就用我們的真性情;我們既然是他的僕人、也應該要有同樣的心態,才好成為他的同工。
講了很多卻不知道該如何總結,其實這也沒什麼好總結的,這就是一個小道理,但是對我們可能在關鍵時刻卻會對我們有大用;讓我們將這句話放在心裡,適時的時候聖靈自會提醒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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