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要分別為聖(林後6:14)一

哥林多後書六章:「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15 基督和彼列 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18 「我要做你們的父,你們要做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這一段的經節很多,大至上是在講信與不信,基督徒與外邦人交往的原則,浙很可能便是保羅勸戒過哥林多人,也因此而不見容於哥林多人的原因;很可能是覺得保羅為什麼要大驚小怪,或是老古板云云,我們並不太清楚,但這一段正是位於保羅指哥林多人狹窄的下一段;
 
我可以照以往一節一節的解經,但是我覺得如果要把它們分拆成節以後再來講,就難免容易引起誤解;並且在這裡如果按著14節、15節、這樣一節一節的解下去,還不如從最後兩節開始講解,先明白神的心意以後,再來看其餘的經節對我們來說會容易,且明白的正確一些;
 
17節說有耶和華的話:「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這是神對以色列人說的,是要以色列人離開那拜偶像之地,不要沾染那些不潔之物;(原經文是在以賽亞書52:11)是以色列人離開巴比倫時所說的,其實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也有同樣的話語,只是沒有記載在一節經文當中的;
 
這是怎麼樣呢,當我們如此作的時候,神就要怎麼樣呢?用神自己的話來說,有如在18節中所記的:「我要做你們的父,你們要做我的兒女。」這句經文被記在多處經文當中,例如撒母耳記下7:14,何阿西書1:10,以賽亞書43:6等等;這是一個帶有條件的總應許,可以用啟示錄21:7來總結:「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做他的神,他要做我的兒子。」
 
不要懷疑,神的原則從來沒有改變,從舊約到新約、神的心意還是要我們與世人分別,我們不可以沾染那些不潔之物。你們可能會說,好嘛,在曠野遇見神開始教我們舊約了,又要叫我們守律法了,又要來討論哪些事物是潔淨的,哪些事物是不潔淨的,不可拿不可摸,要守規條了?
 
不是如此的,我們要與世人分別是真的,不潔淨之物不要去碰也是真的,但是並不是像舊約中所記的律法那樣;我們這些生在主耶穌已經將天上的道完全啟示給我們的人,已經可以了解到,律法是為人訓蒙的師傅,是要讓我們明白是非對錯的,並能知道罪的可怕。
 
例如論到不潔之物,什麼是不潔之物、律法當中有相當多的規定,並且有沾染了不潔之物以後的罰則,是要讓我們練習遠離不潔之物的;但是什麼是真正的不潔之物呢?主有一次回答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門徒們沒有遵守吃飯前要洗手的遺傳,我們的主是這樣回答他們的:(節錄如下)
 
「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唯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汙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汙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汙穢人。」(馬太福音15章17-20)
 
所以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律法並不是被廢除了,只是我們不再守那紙上所記的,或是那被稱為刻在石板上的律法,因為我們的舊人死了,石板上的律法便對新生的我們已經毫無功效了;我們現在守的、乃是神藉著聖靈刻在我們心板上的律法;
 
我相信到這裡為止,大家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基督徒應該要遠離的、不是物質上的汙穢,而是心裡面的汙穢,否則基督徒都無法當醫護人員了;但是心裡上的汙穢,我見許多的基督徒並沒有真正做到該當有的防範,也並沒有做到分別為聖,這就是我們下一篇要討論的範疇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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