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基督復活了,我們也要復活

復活節剛剛過去,世界上所有的基督徒都在這一天慶祝基督的復活;這是我們從信主之前就耳熟能詳的故事,基督耶穌在三天之前被門徒猷大以三十個銀幣所出賣,被抓,被鞭打,被彼拉多審判,被羅馬兵丁釘在十字架上,以至於死,被放在墳墓當中,三天後從死裡復活;
 
這對於我們又有什麼樣的意義呢?基督的復活對我們來說又有什麼樣的意義呢?我們都知道我們的主是一個復活的主;如果基督被人釘了十字架就死了,並且沒有復活,那麼我們所信的就是徒然了;一個連自己都沒有辦法得勝死亡的主,又比我們好在哪裡呢,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呢?
 
釋迦牟尼死了,他沒有復活;莫罕默得也死了、也沒有復活;這些教主給人帶來了一些教訓和一些應許;但是他們自己最後都死了,而且他們並沒有回來;唯有耶穌基督,以他自己的復活,證明給我們看,死權並非是不能打破的,並且他賜給我們聖靈,從那時一直到今日都與我們同在;
 
這些都是我們常常都在彼此對說的,特別是在復活節這一天,我們喜歡彼此對說:基督已經復活了!他就是我們慶祝復活節的原因;那今天復活節剛剛過去,我們可以來討論一下基督的復活對於我們來說的另一層意義,那就是我們也要像基督一樣的復活;
 
以弗所書五章「14 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过来,從死里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有在看我講道的人就應該知道,這正是我們剛剛播出的復活節講道的內容;但是我知道許多讀者都很忙,沒有時間再聽一個五十分鐘的講道,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情,其實講道中有一些文字中沒有辦法傳達的聖靈感動,不聽實在是可惜;只有這一節的經文,我們在這裡再補充一遍;
 
不管是講道中或是經文當中所要傳達的意思,就是告訴我們那復活不僅僅是耶穌的事情,我們每一個信他的人也要復活,這是主所說的話,基督光照我們,我們也要從黑暗中起來復活;並且從以弗所書的前後經文看起來,我們的復活不只在死後的肉體要復活;在今世、我們的靈現在就要復活;
 
以弗所書五章「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詩篇23篇也說:「1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2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3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當我們因信歸到主的名下,我們不只是在位分上有改變,被神稱為義,所犯過的罪不再受追討;更重要的是:我們的靈魂也要從睡中醒轉過來,從此不再行暗昧無益的事,要在神聖靈的帶領之下行走義路;我們以前的種種好似是已經是死了,我們的靈也要活過來,這樣就會有新的看見和新的生活態度;
 
我們不會再以世人所追求的名利和享受視為最重要,不會再有頑固不能化的石心,乃是有一顆能夠順服聖靈引領的肉心;有甦醒靈魂的人,因爲對生活有著新的看見和新的生活態度,那所活出來的生活,以及行事為人就得以與蒙召的恩相襯;所以基督復活了,他也要以他的大能帶我們也復活;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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