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三章「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在羅馬書的前面三章中,保羅的論述了人的罪,人的罪有很多,但是如果要總歸的論述起來的話,那就是達不到神的義;那究竟什麼是神的義呢?對於猶太人,神頒下律法,讓他們知道神的對於子民行為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是不可以做的,那些是一定要作的;
律法讓我們大概明白神的義是什麼,但是並不清楚也不完全,到了這裡保羅說:「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了」,還是「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的,這到底是什麼呢?我相信很多人讀到這裡都已經明白了,那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降生為人,讓我們能看到神的義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如果有人要向你描述法國羅浮宮的美麗,他可以用說的、用很多很多的話告訴你,告訴你羅浮宮的建築是怎麼樣的雄偉,怎麼樣的美麗,有人告訴你羅浮宮裡面的藝術收藏品有哪些哪些,看到的時候、是會給人一種何等的震撼,何等的心況神怡;
你聽了半天,感覺雖然是很好很美,但大概還是都還沒有辦法真正的瞭解和認識那裡的美,對不對?要讓你能夠真正的明白羅浮宮的美,最好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把你帶到哪裡去,要你親自的看兩天,那麼你就就明白了,下次就可以換你說給別人聽了。
律法是可以讓我們對神的義有一個概念,比如說他說田裡的作物在收割的時候,田的角落邊緣不可以全部割盡,掉在地上的穗子不可以撿起來,要留下一些作物來給在當地流離以及寄居的人;我們這樣就可以感到神是要我們善待窮苦可憐的人;但是當我們看到神的兒子來到地上,他常常將一切所有的都拿去施捨了,是多麼的甘心樂意的,還帶著滿足的表情,我們對於善的認識就更清楚了;
希伯來書一章也是這樣說:「1 神既在古时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2 就在這末世,藉着他兒子曉諭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着他創造诸世界。3 他是 神荣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凈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律法和先知在這件事上都見證了這件事,例如說逾越節的羔羊,那就是預告耶穌基督要成為我們的救贖,原來早在當初以色列人要出埃及的日子,家家戶戶要準備一隻逾越節的羔羊,那就不只是猷太人可以吃,在猷太人中願意遵守律例的寄居為奴者也都可以吃,吃了也都可以得救,離開在埃及那被綑綁為奴的日子;(出埃及記12章44節)
神要藉亞伯拉罕的後裔賜福給萬國的人,這些都是神藉啟示告訴我們,神的義最後要藉一個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流到萬國萬民中;這些事情神都已經早早的藉著啟示顯明給我們了,這就是保羅要在這裡告訴我們的:「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原來我們外邦人可以藉著信耶穌基督而可以得救的這件事,並不是神一時興起而突然決定的;我們知道世上沒有一個真正的義人,神因為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的後人,甚至是我們這些信主的外邦人,一樣都是藉由信,得到神所加給我們的義,並沒有分別;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都是歸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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