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 星期日

信是堅固律法(羅3:31)

羅馬書三章「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做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可以討論神是怎麼工作,應該是怎麼樣,例如在此處保羅問:「難道神只做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嗎?」那我們要從哪裡去得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呢?我們不能自己推論應該或是不應該,我們只能從自己的啟示以及觀看神的作為來得到答案;
 
當保羅自問自答「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便是依照這兩點,主耶穌基督呼召他做外邦人的使徒,以及他自己看到及聽到聖靈在外邦人身上的工作;我們從使徒行傳中看到聖靈最先降臨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後來又有保羅自己按手在以弗所地區的信徒身上,使他們也得著聖靈;
 
後來,保羅還帶著提多,這個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信徒回耶路撒冷,要給其它的使徒看聖靈在外邦人身上的工作,這可以說是保羅在外邦人當中初結的果子;我們到了現在當然清楚的知道神是也作外邦人的神的,但是在當時,確實是需要有一些說服工作的;
 
但是無論如何,我們知道神確實的是接納了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了;但是現在問題來了,摩西的律法說以色列的男嬰都要在出生第八天的時候行割禮,作為神子民的記號,否則就要從以色列民眾中剪除,那現在我們既然因著信作了神的子民,我們是否也要行割禮?出生第八日是來不及了,那現在補行還可以嗎?除了割禮以外,還有許多律法規定的事我們都沒有作,那該怎麼辦呢?
 
這就是在第31節所提到的問題了,我們是因信廢了律法嗎?當然在同一節裡,保羅也已經給了答案的,只是我們若是沒有這個答案,我們自己又該如何回答?還有保羅又是為何給出這樣的答案的呢?
  
回答所需要用到的原則還是很簡單,我們可以從舊約中的蛛絲馬跡找到這一問題的解答,例如亞伯拉罕是先被神稱義之後,才行的割禮;還有摩西的律法是很明白的只是頒給當時還存活的人(也就是不朔及先祖),這些都告訴我們律法中某些要求並非是永恆的要求,只是它的精義是常存的;
 
再來我們也要觀看神的作為,神的聖靈既然揀選了未受割禮的人,而聖靈在此後也沒有引導這些人,當然還有我們,再去補行割禮;那我們就知道補行割禮是沒有必要的啦;
 
此外我們也要堅信,耶穌基督接受我們,並為我們作了贖罪祭;就算是我們出生第八日並沒有行割禮,違反了這一條律法,但是耶穌基督寶血的除罪能力,在他接受我們的那一刻,就將我們以往所有的罪債都給清除掉了的,沒有罪是太大,是他所不能除去的;
 
所以當我們按照律法所說,讓那已經賜下來給我們的主、作為我們的贖罪祭來為我們除罪的時候,我們就要知道我們的罪,是已經按照律法、是已經除去的了;我們如此相信,就反而是堅固了律法;反過來說,若是我們有了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贖罪祭,但是我們還不相信那罪已經除掉,我們要嘛是不信基督的寶血可以真的除罪,再要不然就是不信律法裡面有關贖罪祭的規定;
 
因此我們要明白,我們因信耶穌基督,並不是就廢去了律法,乃是主成全了律法,這律法也因我們的信,就更加堅固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都歸給寶座上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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